盘州市总工会关于2025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群众利益的合法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盘州市总工会是全市各基层工会的领导机关,由中共盘州市委员会和六盘水市总工会双重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市委和全总、省总、六盘水市总确定的工会工作方针及工作任务,领导全市的工会工作。
2.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工会章程》,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3.加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督促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领域新型组织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工会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工会按期换届;协助各级党组织做好工会干部的配备、管理和培训工作。
4.研究工会政策理论,探索并总结基层工会工作经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会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在全市各级工会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基层工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研究和推动基层工会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5.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六盘水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诉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涉及职工利益的政策和措施;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代表职工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实施监督;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6.拟定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群体帮扶计划,组织开展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群体大病救助、金秋助学、慰问等工作。
7.承担本市全国劳模、省劳模、六盘水市劳模、盘州市劳模以及全国、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先进个人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等具体工作,并负责以上荣誉获得者的管理工作。
8.拟定全市职工文化体育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广大职工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9.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工会经费收、管、用的审查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协调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相关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六盘水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内设机构:
盘州市总工会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和组织宣传部;下属正股级事业单位1个,盘州市职工活动中心(加挂盘州市工会服务职工中心牌子)。
办公室职责: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机关各部室工作,承担机关文秘、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息、财务、后勤服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总工会信息平台(包括网站、微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市总工会劳动工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行业工会等的经费审查工作;承担市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组织宣传部职责:负责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年度考核;负责拟定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及全市工运理论研究,指导全市工会的宣传、文化、体育、教育工作;宣传劳动模范先进事迹,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本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先进个人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和表彰等工作及上述人员的管理;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开展培训、比赛等活动;指导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负责会员、会籍管理;协助管理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研究女职工工作政策理论,参与制定有关女职工合法权益、特殊利益的规定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承担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盘州市职工活动中心 (盘州市工会服务职工中心)职责:负责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和职工文体活动;负责为职工提供政策咨询、法律咨询、生活救助等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就业、医疗、生活、子女就学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开展职工医疗互助、送温暖工程、金秋助学等帮扶活动;负责接待职工来信来访,提供职工维权服务,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推进“互联网+”工会会员普惠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预算只含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本部门编制数14个,其中:行政编6人,行政工勤编1人,在职实有公务员6人;事业编6人,事业工勤编1人,在职实有事业人员6人,事业工勤1人;现有退休人员9人;公开招聘41名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1)
1.收入情况。2025年,本部门总收入1527.44万元,较上年增加166.6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纳入财政统发人员经费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7.44万元,较上年增加166.62万元。
2.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总支出1527.44万元,较上年增加166.6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纳入财政统发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5.26万元,较上年增加106.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9万元,较上年增加16.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6万元,较上年增加1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43万元,较上年增加33.43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2)
2025年,本部门总收入1527.44万元,较上年增加166.6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纳入财政统发人员经费收入增加。分来源类别看: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7.44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5.26万元,较上年增加106.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9万元,较上年增加16.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6万元,较上年增加1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43万元,较上年增加33.43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3)
2025年,本部门总支出1527.44万元,较上年增加166.6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294.75万元、项目支出1232.69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5.26万元,较上年增加106.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9万元,较上年增加16.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6万元,较上年增加1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43万元,较上年增加33.4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27.44万元,较上年增加166.6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纳入财政统发人员经费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7.44万元,较上年增加166.62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527.44万元,较上年增加166.6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纳入财政统发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别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7.44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5.26万元,较上年增加106.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9万元,较上年增加16.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6万元,较上年增加1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43万元,较上年增加33.43万元。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5)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1527.44万元,较上年增加166.6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纳入财政统发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294.75万元、项目支出1232.69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5.26万元,较上年增加106.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9万元,较上年增加16.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6万元,较上年增加1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43万元,较上年增加33.4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6)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294.75万元,较上年增加198.7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纳入财政统发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49.18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65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4.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17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263.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1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25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25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市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预算为0元,与 上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2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是本单位无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9)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8)
2025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详见附件2)
2025年,本部门编制了整体绩效及项目支出绩效2个。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25年,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公务用车车辆。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25年,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办公用房。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25年,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大型设备。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5年,本部门无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群众团体事务: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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