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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盘州市民政局 作者:盘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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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先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竹海敬老院附属设施及消防设施建设安装费用纳入债务化解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经对接贵州省民政厅和六盘水市民政局,目前省市民政部门无相关可用债务化解的项目和资金经对接市财政局,当前我市可申请用于债务化解的资金为政府再融资债券置换资金,但只能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政府再融资债券化债资金、置换政府拖欠账款的政府再融资债券化债资金隐性债务清单于2018年已经国务院认定备案,数据已锁定,竹海敬老院附属设施及消防设施建设安装费用不在隐性债务清单,无法申请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政府再融资债券化债资金用于债务化解。根据化债试点现有政策,政府拖欠账款清单内的无分歧账款部分每年可申请一定额度的再融资债券置换资金用于化解债务,该清单以工信部门清理统计上报国办备案的为主,经对接工信部门,工信部门上报国办备案数据已锁定,无法新增上报,建议竹海镇后期紧盯相关部门政府拖欠账款清理统计工作,把握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全套资料,争取将该笔债务纳入相关部门政府拖欠账款清单。如有其他建议或意见,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附注:主动公开

(联系人:朱德安;联系电话:1821665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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