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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拖拉机驾驶证、牌证注销公告
来源:农业农村局 作者:盘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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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消除农机安全隐患,预防农机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2018年第1号令)《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2018年第2号令)、《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及《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检审验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23]1号、《盘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检审验的工作提示》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清理核查,现对我市超过驾驶证有效期3年以上未换证;连续三年(含三年)未履行年度检验或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牌证予以公告注销。请驾驶员及拖拉机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携带相关牌证到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办理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同意注销。注销后,原核发的驾驶证、牌证一并作废,不能再投入使用。若继续上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按无牌无证予以查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拖拉机所有人自行承担。依据规定,注销情况同时抄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若有异议,请到盘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查询,查询电话:0858-3638225

特此公告!

1.盘州市农业农村局注销拖拉机牌证台账

2.盘州市农业农村局注销拖拉机驾驶证台账

                 2024115

附件1.    2024年注销拖拉机牌证台账.xlsx

附件2.    2024年注销驾驶证驾驶证台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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