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医疗保障局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民法典》《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贵州省法律援助法》等党内法律法规。
(二)个性普法内容:学习宣传《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贵州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试行)》《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二、普法对象
全市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参保人员;医保行政工作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及有关群众。
三、普法目标
落实健全普法责任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切实推动医保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提升医保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强化医保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增强全民医保法治观念,为全市医保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高医保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1.工作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领导干部年度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
2.责任科室:办公室
3.完成时限:全年
(二)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1.工作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医保法治队伍能力。
2.责任单位:基金监管科
3.完成时限:全年
(三)集中开展医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1.工作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重点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加强医保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
2.责任单位:基金监管科
3.完成时限:2025年4月
(四)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1.主要内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认真组织开展在线学法及考试,网上学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以上。
2.责任单位:办公室、基金监管科
3.完成时限:全年
(五)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1.主要内容:按照省、市等相关上级医保部门、市司法局相关要求,结合医保业务收集、编写典型案例,把行政执法的过程变成全面普法公开课,把普法融入执法、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2.责任单位:基金监管科
3.完成时限:全年
(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1.主要内容:一是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在全局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使民法典深入人心。
2.责任单位:基金监管科
3.完成时限:2025年12月、2025年5 月
五、责任领导
分管领导:胡志坤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13885887435
六、责任部门
普法内设机构:基金监管科
负责人:张勇 职务:医疗保障中心主任
联 系 电 话:15885905688
七、联系方式
联络人:任杰
职 务: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13885895568
邮 箱:77407011@qq.com
八、普法实效评估
按工作时限要求根据普法责任清单稳步推进、落实。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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