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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监】“亮剑”长江禁捕 确保整治成效
来源: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作者:盘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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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近日,盘州市市场监管局普古分局积极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宣传引导

深入辖区水产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提供单位,进行面对面宣传、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宣传工作,向水产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发出“温馨提示”,为其解读政策,说明利害,避免触及政策和法律红线,督促经营者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引导消费者革除食用野生动物陋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有效确保禁令落地。

要求规范经营

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插现场的检查方式对经营场所开展精细化检查,不放过任何监管死角,确保检查深入化、彻底化、现场化。同时,要求水产品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经营,加强食用水产品的原料控制和管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者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文件,确保原料可追溯,不得采购、加工、销售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和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的非法水产品。

“亮剑”违法行为

对水产品经营单位、经营有水产品的餐饮服务单位的进销货台账、明码标价、索证索票、计量器具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仔细查看店内外广告、店堂牌匾、菜单等,对含有“野生鱼”“野生江鲜”“河鲜”“野生”“河鱼”“中华鲟”“娃娃鱼”等禁用词的违法违规广告进行撤除。对未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的经营户,均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经营主体及时整改;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查处。





三审:郑春萍

二审:孔维正

一审:瞿缘

编辑:罗定森 周倩

供稿:普古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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