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居民只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乡镇人资社保中心即可办理参保手续。从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100元(仅适用于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 困难群体缴纳)、300元、400、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共10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缴费档次确定后,一次性缴纳。按照参保缴费人员当年选择缴费档次金额的10%给予补贴,对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按100元缴费的,保留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参保人补缴或未能按年缴费的,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例如,2021年选择缴费档次300元,政府补贴30元,共得330元;如果选择缴费档次3000元,政府补贴300元,共得3300元。因此每年按年正常缴费,缴费档次选择越高,政府补贴越多,个人账户金额就越多,以后养老金就会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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