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若干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黔人社发〔2021〕10号)和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若干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相关要求的通知》规定,经过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复审,现将盘州市2021年第一批共3家符合文件规定的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19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可向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征缴科反映。
举报电话:0858—2115715
联系地址:盘州市政务大厅2楼F区20号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