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盘州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盘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盘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14日至5月31日对盘州市竹海镇党委书记陈兴波、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晏和鑫同志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
本次审计未发现陈兴波和晏和鑫同志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但在审计中发现:受疫情影响,外出招商及邀请商家到竹海镇考察交流机会少,竹海镇缺乏大项目支撑,连续2年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指导任务;内部控制制度未有效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个别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截留财政非税收入,未编报采购预算而采购设备,挪用森林防火经费购买办公设备、发放复垦复绿资金,行政账套往来款项存在三年以上长期挂账等问题。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违反国家规定的问题,中共盘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盘州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要求竹海镇党委、政府进行整改,并已向竹海镇党委、政府提出了具体的审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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