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文书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六盘水环盘责改字〔2024〕6号
盘州峰然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22MA6GUE1L2U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盘关镇丘田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赵**
2024年5月16日21时50分左右,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接盘州市自然资源局电话反映,盘州市自然资源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运输车辆运输煤泥到盘州市两河街道办曾家凹倾倒。2024年5月16日22时50分左右,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盘州市两河街道办事处、盘州市公安局两河街道派出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检查,经查,盘州市两河街道曾家凹盘关至两河212省道与贵州万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岔路口处停放有3辆装有煤矸石(尾煤泥)的运输车辆,车牌号分别为贵B50020、贵BA5827、贵EB7919,3辆运输车辆的过磅单显示,运输货物名称为尾煤泥,发货单位为你公司,收货单位为曲靖圣德弘贸易公司。212省道进入贵州万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厂区下方洼地道路上停放有3辆运输车辆,车牌号云D68485、贵BB4606、云J38996,车上运输货物已经倒空,返回途中遇到盘州市自然资源局执法车辆,驾驶员将车停放路旁,驾驶人员已离开现场。
2024年5月17日12时,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执法人员到盘州市两河街道曾家凹贵州万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厂区下方洼地检查,洼地内有煤泥堆放。盘州市两河街道曾家凹贵州万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厂区下方有煤泥堆放的洼地四面环山,洼地内有水汪集,汪集的水呈黄褐色,现场未见水体流淌到外环境。经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盘州市两河街道办事处、两河街道派出所于2024年5月17日对相关驾驶人员开展联合调查,两河街道曾家凹洼地内堆放的尾煤泥系你公司组织运到该地倾倒、堆放。
2024年6月27日晚,盘州市两河街道办事处接盘州市公安局两河派出所报告:“位于212省道旁、贵州万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旁边的一天然洼地内有运输车辆倾倒尾煤泥”。两河街道办赶赴现场进行核实发现有3辆运输车辆正在212省道旁贵州万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方的一天然洼地内倾倒尾煤泥,车牌照分别为:贵EB7919、贵BB3425、云J38996。3名驾驶员现场提供有《盘州市煤炭产品调运票》共计3张,上述3张《盘州市煤炭产品调运票》显示:磅房名称和生产企业均为你公司,产品名称均为煤矸石(备注:尾煤泥),净重分别为32.52吨、33.98吨、32.60吨,收货地址为响水货场。
2024年7月6日,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执法人员到盘州市两河街道办曾家凹尾煤泥堆放点开展现场检查,与2024年5月17日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相比较,洼地内尾煤泥的堆放面积和堆放量有明显增加,且倾倒口处尾煤泥比较稀。煤泥堆放洼地四周环山,洼地内有水汪集,汪集的水呈黄褐色,现场未见尾煤泥和水体流淌到洼地外环境。你公司磅房安装有《盘州市煤炭产品调运系统》,经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盘州市煤炭产品调运系统》及《盘州峰然贸易有限公司煤炭产品调运量台账》调阅,2024年6月27日,分别有贵EB7919、贵BB3425、云J38996三辆车从你公司装运煤矸石(尾煤泥)出厂,净重分别为:32.52吨、33.98吨、32.60吨,与2024年6月27日运输尾煤泥到盘州市两河街道办曾家凹尾煤泥堆放点倾倒的车辆号牌和吨位相一致。你公司从2024年5月16日至7月25日期间,共计向盘州市两河街道曾家凹贵州万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厂区下方洼地倾倒尾煤泥300.66吨。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证:
1.2024年5月17日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调查询问笔录》*3份、拍摄的现场照片2张;2024年5月16日拍摄的现场证据照片7张;2024年7月6日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份、拍摄的现场照片3张;2024年7月12日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
2.2024年6月27日盘州市两河街道办工作人员提供的尾煤泥运输车辆号牌和调运票照片复印件6份;2024年5月16日盘州峰然贸易有限公司运输车辆过磅单复印件4份;2024年7月6日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调取的盘州峰然贸易有限公司煤炭产品调运量台账复印件4份;2024年7月6日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调取的盘州峰然贸易有限公司煤炭产品调运量台账统计(统计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6月27日)复印件1份。3.六盘水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对<盘县断江金源洗煤厂(技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市环复〔2011〕40号)复印件1份;《盘县断江金源洗煤厂(技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市环验〔2012〕8号)复印件1份;盘州市盘关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成立盘州峰然贸易有限公司的报告》复印件1份;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盘)登记变字[2020]第134号)复印件1份;《盘州市盘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盘州峰然贸易有限公司的批复》(盘关府复〔2018〕1号)复印件1份;盘州峰然贸易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复印件1份;盘州峰然贸易有限公司周*人事任命书复印件1份。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在2024年8月31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我局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水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戴 欢 电 话:0858-3678407
地 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江源路147号
邮编:553000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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