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果街道、柏果镇、鸡场坪镇、英武镇、羊场乡、竹海镇、保田镇、双凤镇、市安宁医院、普亲老年养护中心:
根据《六盘水市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市府办发〔2012〕26号)、《六盘水市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六盘水府办发〔2014〕17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在院供养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增进供养人员的身心健康,现将2024年下半年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经费29.3万元下拨给你们,请认真选拔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加强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养老服务机构日常管理。所下达资金主要用于维持养老服务机构正常运转必须支出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聘用人员工资、办公经费、设备设施购置及维护、水电燃料费等。
该款项列入“2080299”其他民政管事事务支出科目。请以上乡(镇、街道)、单位必须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2025年3月底需前将资金使用情况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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