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盘兴铁路项目站前工程
PXZQ—1标段(七批次)临时用地的批复
六盘水自然资临地复〔2025〕23号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盘兴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报来《临时用地申请》,经我局资料审核,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盘州市两河街道海铺居民委员会、丹霞镇黄泥田村、石桥镇鲁番居民委员会土地 5.8222 公顷,使用期限 1 年,自批准之日起算。用途及面积为:地块一弃土场,面积 5.6647 公顷;地块二材料堆场,面积 0.1135 公顷;地块三材料堆场,面积 0.0296 公顷;地块四材料堆场,面积 0.0016 公顷;地块五材料堆场,面积 0.0128 公顷。
请按照批准用途及面积使用,使用过程中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土地复垦并申请市级自然资源部门进行验收。请盘州市自然资源局加强日常监管,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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