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新建盘县至兴义铁路PXZQ-1标(DK0+000.0至DK26+113.3)段扩征临时用地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盘兴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新建盘县至兴义铁路PXZQ-1标(DK0+000.0至DK26+113.3)段扩征临时用地临时使用林地的申请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新建盘县至兴义铁路PXZQ-1标(DK0+000.0至DK26+113.3)段扩征临时用地临时使用盘州市集体林地面积0.4963公顷,其中:丹霞镇黄泥田村民委员会集体林地面积0.4676公顷;石桥镇鲁番居民委员会集体林地面积0.0287公顷。
二、临时使用林地的具体地点、位置和范围详见贵阳嘉理永道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编制的《新建盘县至兴义铁路PXZQ-1标(DK0+000.0至DK26+113.3)段扩征临时用地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及其附图。
三、项目建设必须在批准的地点、面积和范围内施工,不得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土石方的调配管理,具备条件的地段,对使用林地的表土层应予剥离堆放,并用于恢复时覆土,提高林地生产力。要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坍塌或堆放物滚落等损毁批准临时使用林地范围外的林地、林木。临时使用林地上的林木需要采伐的,必须按现行林木采伐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同时,应采取适当措施加强施工管理,防止超范围使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和发生森林火灾,防止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破坏和污染森林环境的行为发生。
四、临时使用林地的期限,从批复之日起两年内有效,临时使用林地需要延续使用的,你公司应当在批准临时使用林地期限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临时使用申请,并提供有效临时使用林地有关批准文件及新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依法再行审批。
五、临时使用期满后,你公司应立即按上报的《新建盘县至兴义铁路PXZQ-1标(DK0+000.0至DK26+113.3)段扩征临时用地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经盘州市自然资源局验收合格后,将临时使用林地交还原林权权利人继续从事林业生产。
盘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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