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APTJ-7标(盘州段)临时用地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延期决定
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盘高速公路APTJ-7标项目经理部:
你单位提交的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APTJ-7标(盘州段)临时用地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延期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我局同意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APTJ-7标(盘州段)临时用地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延期,有效期至2027年1月30日。
有效期满后,你公司应立即按上报的《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APTJ-7标(盘州段)临时用地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经盘州市自然资源局验收合格后,将临时使用林地交还原林权权利人继续从事林业生产。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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