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本单位的重点普法对象:本单位领导干部、本单位全体执法人员、全体干部职工;自然资源行业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或服务对象。
三、普法目标
通过面向全市自然资源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营造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良好氛围,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执法人员执行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带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法律宣传制度化、常态化。提高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四、普法计划
(一)利用横幅、LED显示屏、广告栏、展板等方式,开展重要时间节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以宪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为主导的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促使全民积极参与学法、用法,从源头减少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发生,提高全民守法素质。
(二)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至少一次,提高全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强化法律法规培训。依托法宣在线系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学法考试,提高自然资源领域工作能力,确保学法考试合格率100%,组织自然资源干部职工行业法律法规政策培训不少于一次,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依法行政等基本法治观念。
(四)推进普法进机关。在局机关人流量密集的场所增加法治文化元素,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悬挂标语、挂画、展板,潜移默化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守法、用法的能力。
(五)强化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化解矛盾纠纷、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处理涉法事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六)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和支持退休老党员、老干部、全局青年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引导有影响力的民间人士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积极参加各单位组织的普法活动。
五、责任领导
分管领导:石用成(盘州市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13595893958。
六、责任部门
我局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内设机构为政策法规科,负责人:高立新,联系电话:18685853011。
七、联系方式
盘州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电话:0858-3635658;邮箱:pzsgtjfgk@163.com。
盘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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