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盘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高质量完成
盘州市统计局
盘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18〕6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六盘水府发电〔2018〕4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盘州府发〔2018〕8号)要求,盘州市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全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六盘水市委、市政府和盘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市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全市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盘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8年7月,盘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盘州市统计局,由31个成员单位组成。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级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均成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乡村两级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和支持,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摸清经济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1500名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本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调整、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
三、基础工作扎实
按照国务院经普办“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和省委省政府“依法依规、认真细致、精准精确、一次成功”的工作要求,盘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普办)借鉴历次普查经验,加强顶层设计,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认真贯彻《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和《贵州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先后印发《盘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督查工作方案》《盘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数据质量抽样调查方案》《盘州市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检查暨事后质量抽查实施方案》《盘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阶段工作计划》,为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方法运用上,采取“地毯式”清查方法,对全市范围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中,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进行普查登记。
四、方式创新多样
积极应用在线绘图软件,通过网络划分准确绘制出全市普查区界限。高效利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力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各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17960条底册信息。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严格依法依规
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认真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规范有效开展。市经普办还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各界对普查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了普查依法依规顺利推进。
六、保障数据质量
各级普查机构对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和环节,严格执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明确责任,层层把关,确保取得真实可信的普查数据。为检验普查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积极开展源头数据自查检查,逐一核对普查数据各项经济指标。2019年5月,市经普办成立4个工作组赴各地开展数据质量检查,通过走访问询、查阅财务资料、纳税申报表等方式详细检查核实普查登记的规范性和指标数据的准确性,共检查全市4个乡(镇、街道)的4个普查小区,检查了165家单位和22户个体户;配合省市抽查2个乡(镇、街道)2个小区,抽查一套表企业8家,单位215家,个体户42户。
总体来看,盘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834个(其中企业法人6486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4393个,增长127.7%;产业活动单位9598个,增加5136个,增长115.1%;个体经营户4226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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