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盘州市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盘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panzhou.gov.cn/zwgk_500468/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盘州市电子政务中心联系(地址:贵州省盘州市亦资街道凤鸣路1号,邮编:553500,电话:0858-363917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盘州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深入贯彻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新修订《条例》,紧密围绕济高质量发展、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增进民生福祉、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人民群众的关心关切推进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栏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21038条。其中:重点公开各类政策文件84个,规范性文件11个,清理保留盘州市2012年至2020年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7个,发布环境保护信息18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28条、医疗卫生信息181条、脱贫攻坚信息218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74条、重大项目建设信息21条、城乡建设信息15条、降费减税信息16条、市场监管信息117条、城市综合执法信息28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62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市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17件,所有办件均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按时办结,并做好资料归档。其中:其中按规定同意公开9件,因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1件、因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不予公开2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不予公开4件、因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不予公开1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2件,维持结果2件,行政诉讼0件,所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认真编制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清单。2020年5月,我市全面启动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第一阶段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事项清单梳理,8月,完成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事项清单梳理。逐一明确公开什么、谁来公开、在哪公开、多久公开等10个关键要素。二是狠抓制度规范标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市在对现有的信息审核发布、重要政策文件解读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建立了《会议开放制度》、《回应关切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监督考核》等相关制度,通过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府网站的监督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规范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结合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事项清单要素,对我市政府网站栏目进行优化设置,网站栏目更加完整准确,群众查阅信息更加方面快捷。二是全面完成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建设。我市把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建设,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抓手。在我市政府网站建立市政府各部门及27个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专题页面,专题页面包括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等9个栏目,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200余条。三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按照上级要求,对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全面梳理统计,并加强统筹管理,做好信息的发布管理,有效解决政务新媒体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电子政务中心,有专职人员2人。二是加强统筹兼顾。制定《盘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具体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并制定全年政务公开任务清单,完成一件销号一件。三是加强日常调度管理。加强对市各部门及乡(镇、街道)的栏目进行日常梳理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电话提醒提示。每月下发工作提示(已发《政务公开工作提示12期》),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进行提醒提示,并要求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每季度下发通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并按照考核方案扣减相应分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4 |
14 |
5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52 |
增18 |
3329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32 |
增27 |
114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389 |
减2 |
7468 |
行政强制 |
218 |
增8 |
373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3 |
减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73 |
3155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2 |
2 |
4 |
1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2 |
2 |
1 |
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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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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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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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9 |
2 |
2 |
4 |
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和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一是网站栏目设置需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存在同名称不同页面显示的问题;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内容还有待细化;三是重要政策文件解读的质量有待提升,内容解读不够多样化。
2021年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去除冗余栏目,化繁为简,便于公众更加方便查阅相关信息。二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做好跟踪调度;三是认真做好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积极引导全市各部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平台作用,提高群众对政策内容的认知度,使政策文件得影响力有效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第二部分“集中采购项目数量、采购金额”统计口径为进入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数和采购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