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行政执法部门每年12月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和上一级行政执法部门书面报告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之规定,盘州市应急管理局认真梳理本单位2021度行政执法工作和行政执法数据,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行政许可。严格审查行政许可所需材料,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办理,2021年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744件,其中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证可证731件。行政检查处罚。本年度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5次,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专项整治5次,查出问题隐患286条;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147次,查出问题隐患405条;开展工贸行业领域专项整治49次,查出问题隐患326条;所有隐患均已整改完毕。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共有7件,处罚金额5.67万元。2021年度本单位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执法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执法公示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和时限,及时主动在相关平台(盘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贵州省政务服务网、贵州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有关执法情况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本年度公开执法案件201件,行政许可公示744件,公开行政权力事项172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150张。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35台,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本年度共归档执法案卷19件。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在作出决定之前,对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未经法律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处罚决定,2021年无重大行政执法案件。
(二)开展执法案卷评查
根据地方政府司法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及要求,严格在规定时限按照行政执法标准对本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工作,并与六枝开展交叉评查,评查存在问题积极整改落实。
(三)开展执法人员培训
现有执法人员132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4名,组织全局执法人员集中统一集中培训3次,培训人员276人次。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从事执法工作。做到文明执法,亮证执法执法。本年度组织本单位23名工作人员参与执法证培训并均以培训合格。
(四)制定安全监管计划
为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确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提高安全监管效能,根据监管行业制定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检查工作计划。
(五)严格落实司法、检察建议
积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对执法中发现有关单位、人员涉嫌犯罪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及时通报有关案件办理情况,本年度落实司法建议1条。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本单位机构和队伍建设尚不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涉及领域较多,管理范围广,存在安全生产工作代管现象。缺少法律专业执法人员,需聘请法律顾问,执法效率不高。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省、市安排部署,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加大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对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及安全设施等强化执法检查,依照法律规章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