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个人中心
  • 背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金彩盘州 > 盘州旅游 > 盘州人文
关于印发《盘县旅游形象品牌宣传语征集方案》等7个方案的通知
来源:盘州市政府办 作者:吴方舟
字号:

关于印发《盘县旅游形象品牌宣传语征集方案》等7个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红果经济开发区各工作部门,各局级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盘县委员会办公室 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县首届旅游文化艺术节实施方案>的通知》(盘党办发〔2012〕69号)文件精神,活动组委会拟定了《盘县旅游形象品牌宣传语征集方案》等7个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盘县委员会宣传部

                                                               2012年7月31日

 

盘县旅游形象品牌宣传语征集方案

一、征集内容

    盘县旅游形象品牌宣传语。

坡上草原景区,妥乐古银杏景区,格所河峡谷景区形象宣传语。

二、作品要求

1、能反映盘县的基本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号召力和亲和力;

2、应充分体现盘县旅游资源特色和旅游形象,鲜明独特,具有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

3、作品要求主题深刻、文字精练、简明易记、富于美感,原则上不超过12个字。便于其他语种的翻译。

4、作品须附有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

三、作品征集时间和投稿方式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2年8月25日止(以投递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投稿人请另附身份说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3、投稿地址:

(1)邮寄方式:

地址:贵州省盘县红果凤鸣中路盘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旅游中心。邮编:553537。联系电话:0858-3632806

(2)邮件方式:电子邮箱地址:pxlywhysjlyzx@163.com

(3)传真方式:传真号码:0858-3632806。

4、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应征作品评选方式

1、由盘县旅游文化艺术节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交的旅游形象宣传语进行初审,确定入围旅游形象宣传语6条;

2、在初审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入围旅游形象宣传语进行复审,确定3条旅游形象宣传语,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经广泛征求意见后,由评审委员会终审并确定最终方案;

3、通过盘县电视台将终审采用的宣传语向社会公布。

五、奖项设置 

盘县旅游形象品牌宣传语:采用奖1名,奖金3000元;入围奖3条,奖金1000元。

坡上草原景区形象宣传语:采用奖1名,奖金3000元;入围奖3条,奖金1000元。

妥乐古银杏景区形象宣传语:采用奖1名,奖金3000元;入围奖3条,奖金1000元。

格所河峡谷景区形象宣传语:采用奖1名,奖金3000元;入围奖3条,奖金1000元。

六、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作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组织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

3.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不再退还,由活动组织方负责收藏。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来稿的邮寄费和作品制作等费用自理。主办方对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有责任。

5.本活动投稿次数不限,每次投稿的作品数也不限。

6.由于本次活动以作品为单位,所以不排除同一个人获多个奖的可能。

7.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8.活动组织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贵州省音乐创作研讨(盘县)班方案

    邀请全省各地音乐原创精英聚焦盘县,创作一批代表盘县、推介盘县的优秀歌曲,为贵州省第八届旅游发展大会在六盘水召开作准备,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贵州省音乐家协会

      中共盘县委员会宣传部

盘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举办时间

    2012年5月10日—17日

三、活动内容

    1、举办音乐创作培训班、研讨班。

    2、举办采风活动并就盘县地域特色进行音乐创作。

四、拟邀授课专家

    高为杰:(器乐作品写作)教授,作曲家。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主任,《人民音乐》、《中国音乐学》编委。

王原平:(原生态音乐编创)国家一级作曲,中国第八届艺术节开幕式文化艺术晚会音乐总监。

方  石:(歌曲写作)国家一级作曲,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武汉音乐学院客座教授,湖北省“文艺明星”,集作曲编曲录制为一体,有80余件作品获得国家级或全国性奖。

五、拟邀参加学习创作人员(约70人)

省直、贵阳市(21人),遵义市(3人),安顺市(4人),

黔南州(6人),黔东南州(5人),黔西南州(3人),毕节市(5人),六盘水(30人),铜仁市(6人)。

六、具体安排

1、参加培训班的人员食宿由承办单位(盘县)统一安排;

2、参加培训的人员自行乘车前往培训地;

3、前往采风地点车辆由承办单位(盘县)统一安排;

 

 

 

 

诗、词、楹联征集比赛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盘县自然风光、生态景观之美为主题,展现盘县地域文化特色、历史文化底蕴、人文景观之妙。

二、作品要求及投稿方式

1、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2年8月15日止(以投递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征稿要求:

(1)稿件体裁为诗、词、楹联,诗为古体。

(2)参赛作品请设置为A4纸,提交打印稿或电子稿;

(3)来稿注明作者单位、姓名、通讯地址及电话号码。

(4)来稿一律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3、投稿地址:

(1)邮寄方式

地址:贵州省盘县红果凤鸣中路盘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文化馆。邮编:553537。联系电话:0858-3696530

(2)邮件方式:电子邮箱地址:pxlywhysjwhg@163.com

(3)传真方式:传真号码:0858-3696530

三、奖项评选、设置

1、邀请省、市、县诗词楹联名家组成评审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2、作品分为诗词、楹联两大文体进行评审。

3、诗词、楹联两大文体分别设特等奖1名,奖励3000元;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800元;三等奖3名,奖金600元;优秀奖5名,奖金300元。

四、版权归属

1、本次征集活动,所有入围作品的复制权(印刷、录音、发行、表演、广播、网络传播)归盘县县委宣传部所有。

2.参选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报酬的权利。

3.活动组织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盘县地方美食征集、评选展播方案

    为宣传地方饮食文化,包装、推介、宣传地方特色餐饮品牌,现面向社会开展“盘县地方特色小吃”“盘县特色菜”征集、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对象

1、单人组。

    盘县境内生活、居住的公民和在盘县境外居住和工作的盘县籍公民。

2、团体组。

    盘县境内的餐饮服务个体经营户、餐饮企业。

二、征集范围

1、特色小吃。

①盘县传统小吃。

②符合盘县地域特色的创新小吃。

2、特色地方菜。

①盘县传统菜式。

②包含盘县饮食元素的创新型菜式。

③运用盘县自然、人文、历史、社会等理念为元素命名或设计的菜式。

三、参评方式及要求

1、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止,参赛作品以光碟形式或电子邮件(电子文档)方式投递(以投递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投稿要求:

(1)本县境内的餐饮行业或与餐饮行业相关的服务行业必须投稿参评,并且投稿不少于1件。

(2)参评作品:一是以光碟MPG或DVD格式参评,二是电子文字说明配图片图说参评;须在外观注明参评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3)提交的作品须表现出作品的名称、材料配备、制作过程和菜式的创意点和设计思路。

(4)经过初评获得入围的参评作品,须按要求配合相关单位搞好后期推介展播的录制、宣传工作。

3、投稿地址:

(1)邮寄方式

地址:贵州省盘县红果凤鸣中路盘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文化馆。邮编:553537。联系电话:0858-3696530

(2)邮件方式:电子邮箱地址:pxlywhysjwhg@163.com

(3)传真方式:传真号码:0858-3696530

4、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评选机构及评选程序

1、评选机构。由县工商、卫生、食品监督、文化旅游等相关单位联合邀请相关评审机构或评审专家对本次参评作品进行评选。

2、评选程序。

⑴通过光碟投稿,由评选机构初评“盘县特色小吃”“盘县特色菜式”各20名进入复评阶段。

⑵对进入复评的前20名“盘县特色小吃”“盘县特色菜式”,由盘县电视台《美食每刻》栏目组进行后期制作,并全部在电视节目中进行展播。

⑶采取专家评审和群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盘县十佳特色小吃”“盘县十佳特色菜式”。

⑷对获得称号的参评作品给予经济奖励并授牌。

五、特别注意

⑴参加本次评选、展播、推介活动,活动主办方不向参评者收取任何费用;

⑵在评选过程中,若出现商标或其它侵权行为,由各参评个人或团体自行协商解决并承担后果。

 

 

 

 

盘县书画摄影大赛方案

一、征稿主题

    以盘县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工业文化、生态文化为依托,反映多姿多彩的盘县。

二、征稿范围

    在六盘水内定居、工作的或六盘水籍的海内外书画、摄影艺术爱好者;省内外书画、摄影名家约稿。

三、作品要求

1、作品体裁范围

美术作品:中国画、油画(含水粉、水彩)、宣传画、漫画、连环画。

书法作品:软笔、硬笔书法(楷书、行书、草书、篆书、隶书);其中草、篆作品注明释文。

摄影作品:数码黑白、彩色照片均可。

2、作品内容

(1)美术作品:内容积极向上,着重表现盘县的历史文化、工业发展、民族风情、人文景观、自然生态。作品风格不限,形式力求多样化,富有一定特色。

(2)书法作品:着重书写盘县旅游文化艺术节诗、词、楹联大赛的优秀作品,赞美和描写家乡的诗、词和对联等,鼓励作者自撰。

(3)摄影作品:着重表现盘县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工业文化、民族风情、社会发展和身边发生的变化。

3、作品规格要求

(1)国画和书法作品规格不超过6尺整宣,一律竖幅;

(2)油画作品每幅规格(加外框)宽、高不超过1.8米;

(3)摄影作品文件格式为JPEG不得小于8M,附图说。

四、投稿方式

1、投稿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摄影作品投稿截止时间为8月8日;绘画、书法作品投稿截止时间为8月20日。

2、投稿地址

(1)邮寄方式(邮政快递)

地址:贵州省盘县红果凤鸣中路盘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文化馆。邮编:553537。

   (2)邮件方式:电子邮箱地址:pxlywhysjwhg@163.com

(3)传真方式:传真号码:0858-3696530

3、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1、邀请省市书法、美术、摄影协会相关专家组成书法、美术、摄影三个类别的评委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2、大赛对书法、美术、摄影三个类别分别设奖。各类别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入围奖10名。

六、后期推广

1、举行获奖作品书画摄影展。(2012年8月下旬)

2、出版首届旅游文化艺术节书画摄影集。(2012年12月)

 

 

 

盘县音乐专辑录制方案

一、歌曲范围

    盘县原创音乐征集活动产生的作品和贵州省原创音乐研讨班所产生的作品,通过邀请专家的评比筛选出12—14首代表盘县、宣传盘县、歌唱盘县的作品进行录制。

二、录制事宜

(1)前期音乐制作。由专业人员联系、监督,选择有资质的音乐制作机构根据曲谱制作音乐伴奏。

(2)录制人员。重点歌曲邀请全国或全省知名歌手进行演唱录制;其它歌曲选择六盘水市优秀歌手进行录制。

(3)出版发行。光碟录制成型后,申请出版发行刊号,成批制作光碟并发行。

三、后期宣传

(1)通过电视媒体、广播、网络、公交车、旅游车音频、室外LED大屏等对此专辑播放;

(2)开展“我爱家乡”原创音乐歌唱大赛,对盘县歌曲进行推广和氛围营造;

(3)部分优秀歌曲可拍摄成MTV专辑,送中央、省、市电视台、电台播放。

四、其它事宜

1、所有作品的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表演、广播、网络传播)归盘县县委宣传部所有。

2、演唱者享有一次性报酬的权利。

3、活动组织方保留对此专辑的最终解释权

 

“旅游在盘县”文艺会演方案

一、活动宗旨

    以盘县旅游景区景点为依托,整合盘县旅游自然资源、历史资源与人文风情,通过文艺晚会的表现形式向外宣传推介盘县的旅游文化,实现旅游与文化的整合,挖掘旅游内涵,打造文化精品,提高知名度,增强吸引力,让更多的人参与盘县旅游文化的发展与民族文化的传承。

二、 组织保障

    活动在盘县旅游文化艺术节组委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协调指挥中心(分设各片区协调指挥小组)、业务指导中心(分设各片区业务指导小组),以保障活动的圆满完成。

协调指挥中心

主  任:段  芳(盘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徐  丽(盘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书记)

        蒋晓雄(盘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徐玮强、杨  果、黄  燕。

业务指导中心

主  任:王爱民(盘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副主任:李 壵(盘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文化馆副馆长)

成  员:陈黔生、胡  鹏、邹  勋、张中林、崔庆峰、蒋先娅。

各片区组织机构

1、 城关片区(历史文化)

城关镇、刘馆镇、水塘镇、板桥镇、西冲镇、平关镇。

(1)协调指挥小组

组长:城关镇1名领导担任;

成员:片区相关乡镇各抽1名分管领导组成。

(2)业务指导小组

组长:文化部门1名同志担任;

成员:抽调县境内文艺编创人员组成。

2、红果片区(工业文化)

红果镇、柏果镇、盘江镇、洒基镇、响水镇、两河乡、火铺镇、断江镇。

(1)协调指挥小组

组长:红果镇1名领导担任;

成员:片区相关乡镇各抽1名分管领导组成。

(2)业务指导小组

组长:文化部门1名同志担任;

成员:抽调县境内文艺编创人员组成

3、乐民片区(生态旅游)

乐民镇、石桥镇、新民乡、大山镇、保田乡、民主镇、忠义乡、普田乡。

(1)协调指挥小组

组长:乐民镇1名领导担任;

成员:片区相关乡镇各抽1名分管领导组成。

(2)业务指导小组

组长:文化部门1名同志担任;

成员:抽调县境内文艺编创人员组成

4、老厂片区(生态旅游)

老厂镇、羊场乡、保基乡、旧营乡、马场乡、英武乡、玛依镇、珠东乡。

(1)协调指挥小组

组长:老厂镇1名领导担任;

成员:片区相关乡镇各抽1名领导干部组成。

(2)业务指导小组

组长:文化部门1名同志担任;

成员:抽调县境内文艺编创人员组成

5、淤泥片区(民族风情)

淤泥乡、普古乡、松河乡、坪地乡、四格乡、鸡场坪乡、滑石乡。

(1)协调指挥小组

组长:城关镇1名领导担任;

成员:片区相关乡镇各抽1名领导干部组成。

(2)业务指导小组

组长:文化部门1名同志担任;

成员:抽调县境内文艺编创人员组成

三、 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组织策划阶段。

(1) 下发文件,由旅游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召开动员部署会议(2012年8月1日)。

(2) 各片区成立相关协调指挥小组并报名单至县协调指挥中心,文化部门组织业务骨干分配到各片区组成业务指导小组(2012年8月10日前完成)。

(3) 各片区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演出策划方案并报县业务指导中心审核(2012年8月20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活动实施阶段。

(1) 各片区根据审定的演出方案,由片区协调指挥小组整合辖区内的资金投入(可政府投资,也可社会融资),保障活动的顺利实施(2012年9月1日前完成)。

(2) 各片区根据审定的演出总方案,由片区业务指导小组根据各乡镇地域特点设计部署表演单个节目至辖区各乡镇,并派遣编导进行指导和节目编排(2012年9月20日前完成)。

(3) 业务指导小组设计部署的表演单个节目,必须符合本辖区内的地域特色,打造本土具有特点的节目代表辖区内的乡镇参加会演;业务指导小组可通过多种方式获得外界专业机构的支持和帮助,以确保参演节目的质量和特点。

第三阶段:会演评比阶段。

(1) 各片区进行各自片区的会演评比、巡演活动(2012年9月28日前结束)。

(2) 根据国庆节即喜迎十八大契机,配套实施完成庆祝、会演展示活动。

四、奖项设置

1、 片区会演:以乡镇为单位,单个节目参加会演评比,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

2、 全县会演:以片区为单位,整台文艺演出参加会演评比,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

五、活动要求

1、各片区要在站在全县的高度对本辖区内的旅游资源、人文风情进行整理和挖掘。

2、各片区协调指挥小组要充分发挥好协调、组织职能,确保活动实施畅通,顺利圆满完成。

3、各片区业务指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严格按照预定的策划方案进行实施和节目编排,确保参演节目的地域性和主题性,确保整台节目的节目源分配合理,各具特色。

4、其它未尽事宜,以组委会临时通知为准。

5、大赛组委会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