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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航空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来源:盘州市航空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盘州市航空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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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盘州市航空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营管理与发展的法律需求,保障公司依法合规运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本公司现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25-2026年度法律顾问。欢迎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

一、服务范围与要求

受聘律师事务所将为本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服务:

1.日常法律咨询:我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咨询意见。

2.合同审查与起草:审查、修改、起草我公司各类业务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如采购、销售、合作、投资、融资、劳动合同、知识产权协议等)。

3.合规审查与建议:对公司规章制度、业务流程、重大决策等进行合规性审查,提出法律风险提示及改进建议。

4.法律风险防控:协助公司识别、评估、预防各类经营法律风险,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5. 法律培训:根据公司需求,为我公司干部职工提供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6.法律文书处理:协助公司出具律师函、法律声明、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

7.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协助处理公司涉及的工商登记、知识产权保护、劳动人事、公司治理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8.诉讼/仲裁支持:对可能发生的诉讼或仲裁案件提供初步法律分析和策略建议(注:如需代理,可另行协商)。

9.其他:公司提出的其他合理范围内的法律事务。

服务要求:响应及时、专业严谨、沟通顺畅、勤勉尽责、保守商业秘密。

二、聘律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1.合法资质: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合法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2.专业团队:拥有熟悉公司治理、合同管理、投融资、知识产权、劳动人事、争议解决等领域的专业律师团队,具备为国有企业或大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丰富经验。拟指派的主办律师需具备5年以上执业经验。

3.行业经验: 熟悉本公司所属行业(如:通用航空/工程/旅游/融资/医疗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惯例者优先。

4.良好信誉:律师事务所及拟指派的主办律师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声誉。

5.服务能力:具备较强的服务响应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法律事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对法律服务质量和时效性的要求。

6.地域便利:律师事务所注册地或主要办公场所位于盘州市或邻近区域者优先考虑,以便于沟通和及时服务。

三、参聘材料要求

有意参聘的律师事务所请提交以下材料(一式2份):

1.参聘函:明确表达参聘意愿,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参聘函联系人须为拟指派为我公司的顾问律师)。

2.律师事务所资质文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指派主办律师及其他主要服务律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律师事务所简介:包括成立时间、规模、主要业务领域、专业优势、组织架构等。

4.服务团队介绍:详细介绍拟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核心律师团队成员(包括主办律师)的简历、执业年限、专业领域、相关业绩(特别是与本行业或类似规模企业的合作经验)。明确主办律师及团队分工。

材料要求:所有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装订成册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四、选聘程序

1.公告发布:本公告发布于盘州市人民政府网。

2.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材料现场收取,收到的材料恕不退还。提交材料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10:00前,逾期提交的资料恕不接受。

联系人:冯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17586188555/18785815569

3.材料收取地址:盘州市两河街道两河收费站左侧(盘州市航空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4.资格审查:本公司将对收到的参聘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资格要求的律师事务所。

5.评定:本公司将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报价,以报价最低的律所确定为拟聘用的律师事务所。

6.结果通知与签约:确定选聘结果后,将以适当方式通知中选律师事务所,并在规定时间内协商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或保证金。

2.本公司对本次选聘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3.参聘律师事务所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聘或中选资格。

诚邀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踊跃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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