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的村(居)民朋友:
你们好!
未成年人充满生机与希望,承载着家庭的梦想和社会的期待。然而,在他们成长的道路上,却隐藏着诸多潜在的危险与威胁。为了给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四防”工作——防溺水、防性侵、防自杀、防交通事故。为提高未成年人的“四防意识”,现将一些预防事项推介给您:
一、未成年人防溺水注意事项
1.增强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溺水的危险性,牢记水火无情。
2.远离危险水域。不私自或结伴到江河、湖泊、池塘、水库等没有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或嬉戏。
3.遵循警示标识。在水域附近看到“禁止游泳”“水深危险”等警示标识时,务必严格遵守。
4.不盲目施救。如果同伴或他人溺水,切不可盲目下水营救,应立即呼救或寻求成年人的帮助。
5.不私自下水。即使自己会游泳,也不能在没有成年人陪伴的情况下私自下水。
6.提高自救能力。学习一些基本的自救方法,如保持冷静、放松身体、尽量让头部浮出水面等。
7.听从家长和老师的教导。认真听从家长和老师关于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不把他们的叮嘱当作耳旁风。
二、未成年防性侵注意事项
1.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教导他们任何人都无权侵犯自己的身体,包括熟悉的人。
2.与他人保持适当距离。无论是陌生人还是熟人,都要避免过于亲密的身体接触,不要跟随陌生人去陌生的地方,不接受陌生人的礼物或食物。
3.警惕网络交友。在网上不轻易透露个人信息,不与网友私自见面。
4.注意社交场合。在公共场合,如公交车、电梯等,要保持警惕,避免他人的不当接触。
5.增强安全意识。一旦遭遇可疑的情况,要第一时间告诉父母、老师或其他信任的成年人。
6.注意穿着打扮。避免穿着过于暴露或引起他人不当关注的服装。如果有人对自己做出不适当的行为或言语,要勇敢拒绝,并尽快离开现场
7.学习防身技巧。可以参加一些简单的防身课程,了解在危险情况下如何保护自己。
三、未成年防自杀注意事项
1.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帮助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情绪和心理状态,学会应对压力和挫折。
2. 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父母或监护人要与孩子保持良好的沟通,给予他们足够的关爱、支持和理解。营造温暖、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让孩子感受到家的安全和归属感。
3. 学校支持。学校应配备专业的心理健康教师,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教师要关注学生的情绪变化,及时发现并帮助那些可能存在心理困扰的孩子。
4. 识别危险信号。留意未成年人是否出现情绪低落、失去兴趣、睡眠和饮食问题、学习成绩下降、社交退缩等异常表现。对于表达出自杀念头或有自残行为的孩子,要高度重视并立即采取干预措施。
5. 培养兴趣爱好。鼓励未成年人参与各种有益的活动,如体育、艺术、音乐等,丰富他们的生活,帮助他们释放压力,找到乐趣和成就感。
6. 社交技能培养。教导孩子如何与他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处理人际冲突,增强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
7. 限制不良信息接触。监督未成年人对网络、媒体中可能导致消极情绪的不良信息的接触。
8. 消除歧视和偏见。对于有心理问题的未成年人,要避免歧视和偏见,营造包容和接纳的社会氛围。
四、未成年防交通事故注意事项
1.学习交通规则。了解并熟悉常见的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的含义,如红灯停、绿灯行、斑马线的作用等。
2.注意行走安全。在道路上行走时,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走路时不嬉戏打闹、不玩手机、不听音乐,保持注意力集中,观察路面情况。过马路一定要走斑马线或过街天桥、地下通道,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
3.注意骑行安全。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车上路。骑车时佩戴头盔,保护头部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逆行、不闯红灯、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4.注意乘车安全。乘车时系好安全带,年龄较小的未成年人不要坐在副驾驶位置。乘车过程中不打闹、不影响驾驶员开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速的车辆。
5.加强教育与监督。家长和老师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定期讲解交通安全知识。监督未成年人的交通行为,及时纠正不良习惯。
我镇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四防工作的开展,孩子的安全成长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希望家长能够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未成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我们携手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
盘州市大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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