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盘州市保基乡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及职责

发布时间: 字体:

盘州市保基乡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机构名称:盘州市保基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二、主要负责人:高太行

三、办公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保基乡冷风村大坝地组

四、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联系电话:0858-3400046

盘州市保基苗族彝族乡根据主要职责,设下列正股级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重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考核、对外接待联络、固定资产管理、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及政协委员联络、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人民武装、国防教育等工作;负责日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涉农补贴、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具体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做好村(居)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等党建工作;承担党代表联络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和党建等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承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村(居)党组织换届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派驻机构相关人员的任免、调动等提出意见。

(三)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协助开展流动人口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扫黑除恶、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社区戒毒等工作;协助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负责辖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统筹推进基层自治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收集村(居)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负责培育、指导、监督村(居)社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

(四)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承担殡葬、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交通运输管理等工作;负责拥军优属、退役军人事务、老年人权益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组织协调和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家庭教育、义务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指导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制定并落实经济发展规划,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项目指导服务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负担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地权属、林地使用、森林资源等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农村财务审计和农村经济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负责水利、生态移民、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能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等;承担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发展及招商引资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人大、纪委(监察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机构和组织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并挂牌。

根据主要职责,设下列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盘州市保基乡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5 名,其中:管理人员 4 名、工勤人员 1 名;设主任 1 名。

宗旨:为党务政务、协调社会服务资源等工作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承担相关党务政务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养老助残、留守儿童等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优抚帮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活动提供服务场所和便民服务等,做好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开展各类党群文体活动;协调社会服务资源,提供人力资源开发、文化、教育、体育、科技等各种便民服务;负责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信息收集、建立台账等相关服务工作;完成保基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盘州市保基乡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9 名,其中:管理人员 6 名、工勤人员 3 名;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

宗旨: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等工作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承担“12345”、网络化服务管理信息、群众来信来访、村(居)上报等各类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促落实、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配合处置、应对应急突发事件;承担城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安全等工作安全巡查排查、物资储备、救援等综合性服务工作;完成保基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盘州市保基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34 名,其中:管理人员 7 名、专业技术人员 26 名、工勤人员 1 名;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3 名。

宗旨:为农业农村及财政保障相关工作提供综合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技术及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等具体工作;负责农业种养殖、畜牧兽医、农田水利建设、饮水安全、防汛抗旱、河长制、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技能推广、生态环境保护、旅游等具体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政保障服务工作;履行协税护税工作职责,按要求做好乡村其他社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流转、农村产权交易等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生态移民、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宅基地保障等服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农村公路(道路)及相关信息台账等管理服务日常工作;为建设管理和规划编制相关工作提供服务;完成保基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盘州市保基乡综合执法队,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6名,其中:管理人员 6 名;设队长 1 名(由乡人民政府副职兼任),专职副队长 1 名。

宗旨: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业务范围:贯彻落实中央、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关规定;负责法律文书的起草制作,罚没票据、法律文书归档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以保基乡人民政府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完成保基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