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157148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4年11月19日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交通安全】两河街道关于骑乘机动车、非机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倡议书 |
倡 议 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
交通安全关乎个人安危、家庭幸福与社会稳定。近年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因其节能、便捷之优势,逐步成为广大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由于部分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致使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据统计,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伤亡人员中,绝大部分是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致使头部颅脑损伤,给众多家庭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骑乘电动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更是对自己及家人的一份责任,亦是对生命的敬畏。在此,两河街道办事处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骑乘机动车、非机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倡议:
一、人人佩戴头盔。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至关重要。每一位驾乘人员都应充分认识到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切实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负责,也是对他人安全的尊重。党员干部更应发挥带头引领作用,以身作则,为广大群众树立榜样。在日常出行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觉佩戴头盔,以实际行动践行交通安全理念,引领社会风尚,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佩戴合格头盔。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市场上仍存在部分质量不合格的头盔,这些头盔在关键时刻可能无法提供有效的保护。在购买安全头盔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出产的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选购时仔细查看包装的产品名称、合格证、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要注意查看产品的外观、结构组成,选择有硬质外壳、厚实缓冲层、较宽且牢固系带和插口的头盔。
三、遵守骑行规定。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购买、不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自觉做到靠右通行、各行其道,不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保障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上路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上路骑行电动自行车。家长、老师要教育可以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孩子,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走非机动车道,不互相追逐,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越线停车。
四、加强宣传劝导。我们不仅要自己做到佩戴头盔,还要积极宣传劝导身边的人遵守交通法规,戴好头盔。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交通安全的宣传员,向家人、朋友、同学普及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和正确方法。在日常生活中,看到未佩戴头盔的驾乘人员,要及时进行提醒和劝导,让更多的人认识到佩戴头盔的必要性。文明交通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只有每个人都行动起来,才能营造出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文明交通,你我同行。安全出行,幸“盔”有你。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自觉践行文明交通理念,为创建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两河道路交通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盘州市人民政府两河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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