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2024-1571482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4年11月19日
文号是否有效
标题【交通安全】两河街道关于骑乘机动车、非机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倡议书

【交通安全】两河街道关于骑乘机动车、非机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 字体:

倡  议  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

交通安全关乎个人安危、家庭幸福与社会稳定。近年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因其节能、便捷之优势,逐成为广大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由于部分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致使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据统计,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伤亡人员中,绝大部分是未佩戴安全头盔致使头部颅脑损伤,给众多家庭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骑乘电动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更是对自己家人的一份责任,是对生命的敬畏。在此,两河街道办事处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骑乘机动车、非机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倡议:

一、人人佩戴头盔。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至关重要。每一位驾乘人员都应充分认识到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切实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负责,也是对他人安全的尊重。党员干部更应发挥带头引领作用,以身作则,为广大群众树立榜样。在日常出行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觉佩戴头盔,以实际行动践行交通安全理念,引领社会风尚,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佩戴合格头盔。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市场上仍存在部分质量不合格的头盔,这些头盔在关键时刻可能无法提供有效的保护。在购买安全头盔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出产的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选购时仔细查看包装的产品名称、合格证、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要注意查看产品的外观、结构组成,选择有硬质外壳、厚实缓冲层、较宽且牢固系带和插口的头盔。

、遵守骑行规定。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购买、不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自觉做到靠右通行、各行其道,不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保障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上路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上路骑行电动自行车。家长、老师要教育可以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孩子,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走非机动车道,不互相追逐,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越线停车。

四、加强宣传劝导。我们不仅要自己做到佩戴头盔,还要积极宣传劝导身边的人遵守交通法规,戴好头盔。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交通安全的宣传员,向家人、朋友、同普及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和正确方法。在日常生活中,看到未佩戴头盔的驾乘人员,及时进行提醒和劝导,让更多的人认识到佩戴头盔的必要性。文明交通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只有每个人都行动起来,才能营造出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文明交通,你我同行。安全出行,幸“盔”有你。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自觉践行文明交通理念,为创建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两河道路交通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盘州市人民政府两河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