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378913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3年12月21日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盘关镇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为进一步强化盘关镇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有效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根据《盘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盘州自然资通〔2023〕43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在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面的重要指示批示,推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文件精神落实落地。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林草资源生态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坚持“问题导向、分类管理”。针对森林草原火灾隐患特点,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细化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分类开展排查治理。
(三)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治的要行动迅速、真改实改,高质量推动专项行动工作落地见效。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全镇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有力有效开展,特成立盘关镇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1个,隐患排查组22个。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邹桂银 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王运友 镇政府副镇长
副 组 长:王 虎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陈军印 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敖显庞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政法委员
任静涛 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杨太毕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魏 芳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尹 君 镇政府副镇长
封荣雪 镇政府副镇长
张 强 盘关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任 蕾 镇人大副主席
鄢稳流 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敖婉蓉 镇党政办主任
刘 俊 镇财政所所长
张国帅 镇农村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胡德稳 镇农村工作服务中心林业组组长
朱 盘 镇农村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陶青龙 镇农村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陈天寿 镇农村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二)隐患排查组:
22个涉及林地村(居)工作组、村支“两委”及网格员。
四、工作内容
各村居要组织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做到权属清、责任明、措施实。
五、重点任务
(一)持续压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各村居要按照属地原则,紧紧围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重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五级包保”责任、“联防联控”责任和“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做到“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
(二)明确排查重点形成整治台账。按照“镇建总账,村建分账,账账明晰,责任到人”的总要求,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的有关规定,重点加强对林区油气管道、林区输配电站、林区通讯基站、林区在建工程、林缘田间地头等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围绕责任落实、火源管理(林内可燃物、农田剩余物、坟头墓地可燃物)、火情早期处置、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基础设施(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等防范措施,对火灾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总台账。
(三)加大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排查整治力度。要严格按照《贵州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贵州省林业局 贵州省公安厅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黔森防应急指办〔2023〕2号)文件要求,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查处,及时堵塞漏洞,依法严厉查处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重点排查和查处在林缘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在林缘、林内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炮竹、焚香祭祀等行为;在林牧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放孔明灯等行为;在林区及林缘地带施工作业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四)肃清林区输配电设施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将此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契机,会同镇有关部门,彻底消除存在的林电火灾隐患;对已完成整改的隐患,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做好各类输配电设施、线路的日常巡护维护工作,要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切实从源头上管控因输配电设施故障或“线树矛盾”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专项行动”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础上,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人员,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村要将森林草原防火、林电隐患排查整治、野外火源治理、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建立综合性台账,及时掌握排查进度和整治情况,对隐患问题、工作漏洞紧盯不放,能当下整改解决的绝不拖延,对风险大、难以整治的隐患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度,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人员对各村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跟踪督导,限期整改到位。对隐患排查整治不认真或不到位、走形式、走过场,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宣传动员。各村居要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抓好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充分运用喇叭、宣传车、微信抖音、标语传单等宣传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做到家喻户晓、老少皆知、人人遵守,进一步增强群众防火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村居要及时按要求将相关工作情况和相关资料报送至林业工作组。联系人:盘关镇农村工作服务中心林业组,联系电话:1311858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