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名称:盘州市胜境街道
二、办公地址:盘州市胜境街道六七一居委会胜境街道党政大楼(原火铺镇政府)
三、主要负责人:刘光明
四、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联系电话:0858-3672081
六、邮政编码:553539
七、根据主要职责,设下列正股级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重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考核、对外接待联络、固定资产管理、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及政协委员联络、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人民武装、国防教育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具体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做好村(居)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等党建工作;承担党代表联络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和党建等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承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村(居)党组织换届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派驻机构相关人员的任免、调动等提出意见。
(三)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协助开展流动人口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扫黑除恶、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社区戒毒等工作;协助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负责辖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统筹推进基层自治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收集村(居)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负责培育、指导、监督村(居)社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
(四)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承担殡葬、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交通运输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地权属、林地使用、森林资源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拥军优属、退役军人事务、老年人权益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组织协调和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家庭教育、义务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指导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
(五)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管理,协助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居委会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节约用水、综合整治、施工监督管理、物业管理等工作。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人大工委、纪工委(监察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机构和组织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并挂牌。
八、根据主要职责,设下列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盘州市胜境街道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2名,其中:管理人员15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工勤人员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宗旨:为党务政务、协调社会服务资源等工作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承担相关党务政务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养老助残、留守儿童等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优抚帮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活动提供服务场所和便民服务等,做好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开展各类党群文体活动;协调社会服务资源,提供人力资源开发、文化、教育、体育、科技等各种便民服务;负责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信息收集、建立台账等相关服务工作;完成胜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盘州市胜境街道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其中:管理人员7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宗旨: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等工作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承担“12345”、网络化服务管理信息、群众来信来访、村(居)上报等各类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促落实、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配合处置、应对应急突发事件;承担城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安全等工作安全巡查排查、物资储备、救援等综合性服务工作;完成胜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盘州市胜境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5名,其中:管理人员7名、专业技术人员57名、工勤人员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宗旨:为社区事务相关工作提供综合服务。
业务范围:组织开展公益服务,协助管理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技术及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等具体工作;负责农业种养殖、畜牧兽医、农田水利建设、饮水安全、防汛抗旱、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技能推广、旅游等具体工作;负责生态移民、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技术服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农村公路(道路)及相关信息台账等管理服务日常工作;为建设管理和规划编制相关工作提供服务;协助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老龄工作;承担劳动保障、环境卫生、民政事务、旅游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完成胜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盘州市胜境街道财政所,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管理人员8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
宗旨:为经济发展提供财政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日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预决算编制、资金管理、涉农补贴、村级财务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按要求做好乡村其他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完成胜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除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上级政府部门设在胜境街道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分局、自然资源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协会)等机构人员纳入街道统一指挥协调,依托街道开展工作考核,负责人任免应当事先征求街道党工委意见。以上机构党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