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248014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3年07月28日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新民镇)暑假防溺水倡议书 |
全镇广大青少年及家长朋友:
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溺水死亡事件,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预先逃生的能力。溺水是造成青少年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进入高发季,回看之前各地发生的溺水事件在很大程度上是有的同伴发生溺水后其他同伴不懂施救方法,盲目伸手救助而被拖入水中溺亡。事件的发生,给每名溺水学生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可以说,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训十分惨痛,应引起我们对孩子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共青团崂山区委、新民镇人民政府特向全镇广大青少年及家长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不参与那些危险的活动,不到危险、陌生的河域进行游泳、捞鱼、钓鱼等活动。
二、不会游泳的人,千万不要单独在水边玩耍;没有大人的监护,不要和伙伴们玩水。严禁在没有家长陪同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
三、节假日不要到河边池塘处去游泳,防止发生溺水,发现有人溺水时,要请在第一时间报警。
四、遇到阴雨天气不要外出,即使在野外,千万不要到大树下、电杆下、高大建筑物下、危房旁避雷雨天气不要看电视,玩电脑,更不要接打手机。
五、当自己特别心爱的东西,掉入河中时不要推荐着去捞,而应找大人来帮忙。
六、在加强自我安全意识的同时,也要努力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对于那些违反学校纪律,私自到江边游泳的行为,要加强教育并极力劝阻。
七、严禁私自或结伴到河边池塘等水域嬉戏或游泳;严禁在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示标语的水域处下水戏水;严禁在河边附近逗留玩耍;严禁私自到河边看涨大水;严禁自行下河救人。
同学们,我们是国家、民族的未来和希望,我们一定要珍惜青春,努力学习,共同担负起历史和时代的重任。我们是父母、家庭的未来和希望,希望每一个同学牢记一句话:"生命安全高于天,父母给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平安快乐生活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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