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22262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5年02月19日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盘州市新民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
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盘州市新民镇党委
工作动员会召开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2月19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盘州市新民镇党委工作动员会议在新民镇镇二会议室召开。动员会上,市委第七组巡察组副组长吴玲宣读了对新民镇党委开展巡察的通知,组长李雪珏作动员讲话。杨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七巡察组全体成员、新民镇领导班子成员、新民镇全体干部职工、市直驻镇部门负责人、各村支书(或村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李雪珏指出,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制度性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市委对新民镇党委开展巡察,既是对新民镇党委和党员干部的关心与爱护,更是市委交给第七巡察组和新民镇党委共同的政治责任,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希望新民镇党委和全体党员干部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同题共答,积极支持好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正确对待、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坚决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杨望表示,此次巡察工作,犹如一场及时雨,为我镇全面审视工作、提升治理效能提供了宝贵契机。新民镇党委将坚决贯彻市委巡察工作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态度,全力配合巡察组的工作。在巡察期间,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将以身作则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绝不弄虚作假、遮遮掩掩,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让巡察组准确、真实、全面掌握新民镇党委工作的实际情况。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抓落实。
市委第七巡察组将在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18885830071(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设置联系箱2个,分别放置于新民镇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新民镇中心校大楼入口,同时还在新民镇政府食堂三楼(原纪委办公室)设立信访接待窗口。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巡察组统一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
主办:中共盘州市委员会盘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箱:pxdzzwb@163.com
建设与维护:盘州市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贵州省盘州市凤鸣北路1号党政大楼
网站咨询:0858—3636249 建议使用IE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