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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3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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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防溺水”工作提示

“防溺水”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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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气温升高,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和中小学生涉水活动增加,极易发生溺水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做好危险水域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就有效预防溺水事故工作提示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増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有关部门、各村(居)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警醒,深刻吸取以往发生的溺水事故教训,切实增强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认真履职,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各项防溺水工作,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二、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居)要落实属地责任,对辖区内的山塘、水库、河流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警示标识标牌、安全防护网是否设置到位,巡查人员是否履职尽责。

中心校要将防溺水工作贯彻到各学校(园)日常工作,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各中小学要将防溺水知识带进课堂,告知到每一位学生,并积极开展防溺水知识警示教育和演练;各班主任要通过家长QQ群、微信群等,将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开展防溺水工作主题班会,采取“小手拉大手”方式,提升学生和家长的防范意识,要时刻开展再宣传再教育再提醒,让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到防溺水工作中来,深刻了解到涉水场所的危险性,掌握自救互救知识,有效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相关部门要加强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及有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予以回填或在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学生靠近。

水务中心要加强对水利工程的巡查、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督促设置防护设施和警示标示标牌,提升安全防范应对能力,对防溺水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发动,进一步落实责任,多管齐下,有效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强防溺水工作协调指导,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各村(居)落实各个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响水派出所要将防溺水工作纳入日常警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加强山塘、水库、河流等危险水域的安全巡查和溺水救援工作。

其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本行业领域的溺水风险隐患,并严格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整改到位,坚决防范溺水事故发生。

三、加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各有关部门、各村(居)、学校要协同联动,充分利用广播、短信、微信群、QQ群等各类手段,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溺水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防溺水工作,强化学生、未成年人等人群防溺水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应急网格作用,对重点人群及其监护人进行日常安全教育,营造浓厚的防溺水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