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人民政府-单位职责

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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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名称:盘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要负责人:  

三、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盘州市亦资街道胜境大道82号附12号(粮贸大厦)

2)办公电话:0858-3106589

   (3)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通讯地址:盘州市亦资街道胜境大道82号附12号(粮贸大厦)

5)邮政编码:553537

四、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承担推进新型工业 化的职责,履行工业化、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职责;研究提出新 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建议,协调推进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研究提出优化工业、信息产业布局,调整工业、信息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的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升级结合;组织实施国家、省、六盘水市工业、信息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调控工业经济运行,研究经济运行中有关问题,并提出 建议;按照规定权限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 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对全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提出 建议。 

(三)负责工业行业管理;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 职责,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 创新;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参与军民两用技术成 果推广、相互转化和产业化以及工业领域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原材料行业管理工作,提出 全市重要矿产资源保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原材料工业生产要 素的供应保障;负责焦化行业管理,鼓励引导企业按照焦化行业 规范条件进行建设或改造;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 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管理中小企业、民 营经济的扶持发展资金;承担全市民营经济运行分析、预测监测工作。

(五)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年度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工作;指导工业绿色发展;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 能和综合利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协调散装水泥生产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六)贯彻执行大数据、信息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 统筹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大数据融合应用;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相 关问题;指导协调通信业健康发展。 

(七)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商贸服务业和 社区商业,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商品批 发、零售市场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八)参与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参与推动商 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成品 油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 

(九)负责外贸管理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 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工作。 

(十)指导推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组织制定全市电子 商务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政 策措施建议,重点负责推进城市电子商务应用。 

(十一)组织制定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专项与工程的实 施规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公益性技术研 究工作;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重大关键共性 技术攻关;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十二)负责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相关技术服务 体系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进高层次创新型 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 人职责,加强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监督监管企业国 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责任 体系;负责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 期向市政府报告有关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 析情况。

(十四)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 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按规定落实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 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业管理由市能源局负责,焦化、其他石油化工的行业管理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