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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0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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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教育惠民政策

教育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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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前教育阶段

(一)学前幼儿资助:对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行资助,资助标准800元/生·年(按春、秋学期发放),每学期开学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受理申请并组织初审,学校公示资助幼儿名单,教育局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学校以银行卡发放。

(二)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对除县城以外的农村公办学前机构和经教育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许可的农村民办普惠学前教育机构就读的儿童,进行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用于提高供餐质量,加强营养,补助标准600元/生·年,补助资金全部用于食堂供餐,不得直接发放给儿童个人和家长,开学报名时向学校申请后享受学前营养餐,在幼儿园就餐。

二、义务教育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盘州市公办中小学校学生进行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补助标准800元/生·年,补助资金全部用于食堂供餐,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开学报名时向学校申请后享受义教营养餐,在学校吃午餐。

(二)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盘州市中小学校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补助,补助标准小学1000/.、中学1250/.(按春秋学期发放),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纳入到生活补助范围,补助标准按照住校生的一半(小学500元/生.年、初中 625 元/生.年)执行,每学期开学后第二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评审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公示拟补助学生名单,学校审核确定补助学生名单后上报到教育局,学校以银行卡发放。

(三)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2020年春季学期起,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调整为年生均小学650 元、初中850 元。在此基础上,对宿制学校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 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对特殊教育学生按年生均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等政策。各地要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其正常教育教学。

(四)免书费:对盘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免书费,由学校征订,中心校、教育局审核后新华书店发放,省财政转移支付给新华书店,学生无需申请,以该学期征订教材金额直接减免。

三、中职教育

(一)中职免学费:对具有中职全日制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实施免学费,实施标准2000元/生·年(按春、秋学期发放),每学期报名注册后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组织初审、公示、评审确定后上报县级资助中心审核上报,财政拨付补助学校。

(二)中职国家助学金:对具有中职全日制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按一、二年级在校生的20%核定,涉农专业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全部享受),实施标准2000元/生·年,每学期报名注册后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递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公示、评审确定受助名单后上报县级资助中心审核上报,通过银行卡代发到学生手中。

(三)中职国家奖学金:对具有中职全日制学籍在校二、三年级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或排名位于30%前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实施标准6000元/生·年,每学年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递交优秀证明材料,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公示、评审确定受助名单后上报省教育厅评审,通过银行卡代发到学生手中。

四、高中教育

(一)高中免学费: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不含城镇低保)实施免学费。按学校收费标准减免(一中、二中1800元/生·年,七中1600元/生·年,其余高中760元/生·年)。学校全面开设绿色通道,保障上述四类学生无障碍入学,学校组织初审、公示后上报教育局,教育局将名册报扶贫局、民政局、残联进行比对,符合资助的学生,财政拨付资金补助学校。

(二)高中国家助学金: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2000元/生·年(按春、秋学期发放)。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每学期报名注册后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公示、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用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银行卡)发到学生手中。

五、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对具有盘州市户籍,家庭经济贫困并被高职院校、普通高校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免费师范生)实施助学贷款,在读期间享受免息,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可贷款12000元,每年7月中旬至9月学生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贷未预申请的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原件、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学生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中心校办理。

六、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对在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中职学校一至二年级、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我省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进行资助,同时实施免补学费、书费、住宿费。资助及免补标准中职1900元/生·年(其中:专项扶贫助学金1000元,免补书费400元,免补住宿费500元),高中1900元/生·年(其中:专项扶贫助学金1000元,免补书费400元,免补住宿费500元),专科(高职):4500元/生·年(其中:专项扶贫助学金1000元,免补学费3500元),本科:4830元/生·年(其中:专项扶贫助学金1000元,免补学费3830元)。就读省内学校的到就读学校办理(开学实行绿色通道,对学费、书费、住宿费按标准减免),就读省外学校的到户籍地中心校办理(技工类学校到盘州市人社局办理),申请时间每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七、六盘水市城镇低收入困难群体脱困帮扶教育资助

对生活并居住在城镇,以及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且持有居住证的六类困难家庭学生(三无、低保、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住房困难、困难职工)进行资助,学前教育阶段可享受800元/生·年的学前幼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可享受小学1000元/生·年、中学1250元/生·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中职学校一至二年级、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学生可享受中职1900元/生·年、高中2660元/生·年、专科(高职)4500元/生·年、本科4830元/生·年的学生资助(有精准扶贫等双重身份的不重复享受)。义教和研究生执行就读学校政策,在学校办理,学前、高中、中职、专科、本科在所属居委会办理,申请时间春季3月30日前、秋季9月30日前。

咨询电话:(0858)3697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