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163931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9年07月05日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医疗保障扶贫政策问答 |
医疗保障扶贫政策问答
一、医疗保障扶贫对象有哪些?
医保扶贫保障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等农村贫困人口。
二、医疗保障扶贫对象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一是享受参保资助。特困人员参保个人缴费全额(220元)由政府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每年由政府代缴100元,剩余的120元由贫困人口自费缴纳(即是贫困人口又是其他参合政策代缴对象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代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二是享受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相关优惠报销政策。
1.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基本医保实际补偿比例保持在75%左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2.医保扶贫保障对象大病保险较普通参保群众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由基本医保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3000元的部分纳入赔付范围,实行年度累计。
3.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年度救助限额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按70%比例进行救助。
4.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狭窄、法氏四联征以及合并两种或以上的复杂性先心病)、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白内障、终末期肾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纳入大病专项救治,实行按病种定(限)额付费,在病种救治定(限)额费用内,统一按医保扶贫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待遇标准执行。
三、2019年,除医疗保障扶贫对象以外的哪些人群可以享受参合资助?资助多少?
一是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参合,参合金全额(220元)由卫健部门资助,本人参合不花钱。
二是20世纪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除外)中的重点优抚对象,参合金全额(220元)由民政部门资助,本人参合不花钱。
三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由民政部门按每人100元的标准资助参合,剩余的部分由个人缴纳。
四是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持有一、二级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由民政部门按每人30元的标准资助参合,剩余的部分由个人缴纳。
五是以上对象同时又是贫困人口的先经政府统一代缴100元后再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代缴。
四、医疗保障扶贫对象住院,如何结算费用?
1.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流程。医疗保障扶贫对象结算医疗费用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信息系统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进行“一站式”结算,不用再为报销费用到处跑腿。
2.非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流程。医保扶贫保障对象在非联网结报医疗机构住院救治的,向其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供医保证(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住院原始发票、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及银行存折(卡)复印件申请报销,医保经办机构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初审和复核无误后,将报销费用直接支付到患者指定金融账户,实现资金兑付“一卡通”。特殊病案、疑问病案等情况除外。
3.省外直补结算定点医疗报销流程。医保扶贫保障对象在省外定点联网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直接结算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资金,医疗救助资金需返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申报资料和支付流程按非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流程执行。
五、医疗保障扶贫对象看病就医有哪些便捷措施?
1.实行统一经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不用再为报销费用到处跑腿。但跨省异地结算只能“一站式”结算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费用,医疗救助资金需返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扶贫对象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一站式”即时结算,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部分医疗费用。
六、医疗保障扶贫政策还有哪些要求?
1.具有双重或多重特殊属性的医保扶贫保障对象,按就高原则享受医疗医保扶贫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保障待遇、重复报销。
2.看病需正确选择医疗机构。除贵州省级定点、六盘水市级定点及盘州市定点的民营医院外,在其余民营医院就医的均不能报销。急诊手术除外,但报销时必须提供急诊病历等相关手续。
3.转诊与非转诊报销政策有差异。到六盘水市以外医院住院,必须办理转院手续。未按规定转诊的贫困患者,不享受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相关优惠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