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289054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3年08月25日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目 录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 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住房政策和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3.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棚户区改造协调服务工作,研究制定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措施;组织起草、编制本市棚户区改造规划;贯彻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保障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指导实施;负责协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指导行业 体制改革计划并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5.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指导 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对建筑市场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监督检查;处理工程计价争议;推广工程建设标准通用设计图集;指导并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6.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 的责任;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产业发展政策,编制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物业行业的监督管理,房地产权属管理、房地产专项资金、房屋租赁市场培育;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工作;负责房地产行业相关资质的审核。
7.监督管理全市建筑行业;指导工程建设、建筑业(含 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及建设工程服务业的行业发展战略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8.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 导全市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有形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施工许可、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担保和工程风险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9.承担规范、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小城镇建设政策并实施,组织编制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村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及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工作。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城镇减排的责任; 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执行;承担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建筑节能和新型建材的推广应用责任,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发展装配式建筑;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11.编制城镇建设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监督本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污水处理率指标数据的采集、审核和报送。
13.指导监督全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
14.指导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抗震设防工作;承担全市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工作。
15.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民用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及建筑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负责民用建筑和市政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并参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镇供热、供气等市政公共设施和餐饮业燃气使用的安全监管;负责市中心城区各类地下管道(线)的资料统计。
16.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电子政务、城建档案工作。
17.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8.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部门内设行政科室7个,包括办公室(政务服务科)、财务科、住房保障科、城市建设发展科、房地产市场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市场管理科;所属事业单位9个,包括盘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盘州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盘州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盘州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盘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盘州市房地产产权和资金管理中心、盘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站、盘州市城建档案馆、盘州市棚户区改造服务中心。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下属单位共9个,分别是盘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盘州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盘州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盘州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盘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盘州市房地产产权和资金管理中心、盘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站、盘州市城建档案馆、盘州市棚户区改造服务中心。编制数14人,实有人数14人,事业单位编制数69人,实有人数69人。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及所属盘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盘州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盘州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盘州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盘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盘州市房地产产权和资金管理中心、盘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站、盘州市城建档案馆、盘州市棚户区改造服务中心在内的汇总决算。
(详见附表)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2020.18 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69960.12万元,降低68.6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比2021年度大幅减少。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32020.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20.18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 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万元,占0.00%。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202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5.73 万元,占5.01%;项目支出30414.44万元,占94.99%;上缴上级支出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万元,占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 万元,占0.00 %。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32020.18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69960.12万元,增长(降低)降低68.6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比2021年度大幅减少。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57.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77 %。与2021年相比,减少64123.93万元,降低78.2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比2021年度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9.59万元,占0.72%;卫生健康支出(类)81.31万元,占0.46%;节能环保支出(类)1033.28万元,占5.79%;城乡社区支出(类)3851.10万元,占21.57%;农林水支出(类)4256.00万元,占23.83%;住房保障支出(类)8405.90万元,占47.07%;其他支出(类)100.00万元,占0.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17857.18万元,支出决算为17857.1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98.22万元,支出决算为98.2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进行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25.56万元,支出决算为25.5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进行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全年预算为3.35万元,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进行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全年预算为2.46万元,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进行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46.75万元,支出决算为46.7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进行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全年预算为34.56万元,支出决算为34.5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进行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全年预算为1033.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33.2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进行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650.23万元,支出决算为650.2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进行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全年预算为4.62万元,支出决算为4.6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进行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658.20万元,支出决算为658.2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进行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538.05万元,支出决算为1538.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进行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全年预算为10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进行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全年预算为4256.00万元,支出决算为4256.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进行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全年预算为53.10万元,支出决算为53.1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进行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全年预算为519.66元,支出决算为519.6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进行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全年预算为20.21万元,支出决算为20.2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进行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全年预算为48.54万元,支出决算为48.5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进行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全年预算为2451.99万元,支出决算为2451.9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进行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全年预算为222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23.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进行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89.41万元,支出决算为89.4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进行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全年预算为30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进行支出。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进行支出。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5.7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27.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3.35万元、津贴补贴239.36万元、奖金169.31万元、绩效工资147.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2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1万元、住房公积金89.4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5万元、离休费15.74万元、退休费207.68万元、抚恤金38.70万元、生活补助10.48万元、医疗费补助0.90万元、奖励金11.46万元。
(二)公用经费78.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59万元、印刷费0.30万元、水费2.00万元、电费5.86万元、邮电费7.47万元、差旅费5.01万元、培训费3.07万元、公务接待费0.90万元、工会经费15.27万元、福利费17.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4万元。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90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决算数较上年减少0.01万元,降低1.1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严格按预算数进行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降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9 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降低1.53%,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降低。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决算数较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决算数较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万元。2022年,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90万元,支出决算0.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0.01万元,降低1.53%,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0万元,主要是:省厅及各级地、市(州)及项目专家组的公务接待等。 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31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费支出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4163.00万元,本年支出14163.00万元。比上年减少5836.19万元,降低29.1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比2021年度大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0.00万元,主要是用于:2018年盘州市体育文化中心体育馆项目。
2.城乡社区支出(类)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63.00万元,主要是用于:2016年城关棚户区改造项目、盘县2016年城关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017年盘北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08万元,比上年增加14.02万元,增长21.89%,主要原因是:因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次数等较上年增加,导致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比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 月31 日,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9.5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三、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二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用于棚户区改造相关的公益性资本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三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三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三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三十九、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项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