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应急管理局对盘州市翰林兴宏砂石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表 | ||||||
序号 | 案件名称 | 立案时间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实际履行罚款金额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
1 | 盘州市翰林兴宏砂石有限公司对危险作业未按规定实施现场安全管理案 | 2024年7月18日 | 2024年7月18日,盘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盘州市翰林兴宏砂石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名从业人员(陆浪)在工业大棚顶部(约10米高)进行高处作业(刷漆)时,未佩戴安全帽和系安全绳,且该名作业人员未取得高处作业操作证。 | 依据《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 1、对盘州市翰林兴宏砂石有限公司处人民币12000元(壹万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按期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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