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盘州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管理办法
一、文件名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州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文号:盘州府发〔2021〕19号
三、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深入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规范使用管理、提高整合成效,结合盘州实际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盘州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正文分为总则、使用管理、操作程序、组织保障、部门职责、监督管理、绩效评价、附则等八个章节,共有三十二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制定办法的目的、政策依据、概念定义、整合资金范围、基本原则等重点内容。
第二章使用管理。主要明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途、使用范围和使用流程。
第三章操作程序。主要阐述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审批程序、资金拨付程序,项目报账制管理以及相关政策规定。
第四章组织保障。主要明确市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第五章部门职责。主要明确财政、乡村振兴、发改、农业、自然资源、水务、乡村振兴、交通、住建、民宗、环保、文体、教育、卫康等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实施单位的职能职责。
第六章监督管理。主要明确各部门项目实施、资金统筹使用、财务核算过程档案材料规范管理。
第七章绩效评价。主要内容是开展绩效评价及目标考核,对项目完成和资金使用管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第八章附则。主要指出《办法》执行范围和执行时间。
名词解释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指中央、省、市下达以及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纳入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资金。
资金范围: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
资金管理使用流程:
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经盘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并审议通过并报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备案-->向上级申报涉农项目,争取上级涉农资金-->按照年度方案实行国库统一集中支付,由项目实施单位填写《盘州市财政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拨款。
资金使用原则:按照“渠道不乱、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司其职、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优化各类财政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形成部门相互协调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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