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制定背景与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政策(以下简称“两项政策”)衔接并轨的决策部署,按照第十五次全省民政会议上关于“加快推进‘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范围的工作要求,特制定《盘州市进一步做好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和防止返贫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旨在通过在保基乡、盘关镇试点运行,结合试点乡镇工作推进情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总结工作经验,确保我市广大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得到相应救助帮扶。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推动对象认定衔接并轨。包括统一对象范围、统一认定方式、统一认定流程、统一入户核查、统一开展分析研判、统一收入核算项目指标、统一开展审核确认、强化数据信息标注。(二)推动“监测体系”衔接并轨。包括推动监测预警机制并轨、救助帮扶政策并轨、强化线下摸排监测。(三)推动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包括加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政策与防止返贫帮扶政策衔接、加强基本生活救助政策与专项社会救助政策衔接、充分发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作用。(四)推动工作流程衔接并轨。包括统筹工作力量、规范服务窗口、定期会商研判。
三、方案出台实施的意义
方案的出台,对进一步夯实防止返贫工作基础,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更好发挥社会救助“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功能作用,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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