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盘州市2019年煤炭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的通知
各产煤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抓好2019年煤炭产业相关工作,结合盘州实际,起草了《盘州2019年煤炭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盘州2019年煤炭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征求意见和建议,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12月26日17:30前将意见和建议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反馈至市政府办秘书三科,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联系人:杨丽筠;联系电话:3632918;邮箱:pxzfbmssg@126.com)
附件:盘州市2019年煤炭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8年12月26日
盘州市2019年煤炭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煤炭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煤炭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党发〔2018〕20号)和《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加强煤电要素保障促进经济健康运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函〔2018〕49号)要求,结合盘州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发展、生态和安全三条底线,按照省委省政府对煤炭产业“立足煤、做足煤、不唯煤”的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转型升级发展为重点,坚定不移的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煤矿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辅助系统智能化建设、矿区环境生态化建设,加快培育释放优质产能;进一步延长煤炭产业链,提高煤炭资源就地转化率,大力推进煤矿瓦斯、煤矸石、矿井水综合利用,提高煤炭供给质量,为促进盘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二、工作目标
——加快煤矿技改建设和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2019年,完成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原煤、精煤、焦炭产量生产任务;抓好煤矿技改建设工作,新启动建设矿井8个(东渔煤矿、马依西一井、山脚树南井区、吉源煤矿、捷吉煤矿、有益煤矿、新华煤矿、毛寨煤矿),续建矿井15个(中纸厂煤矿、上纸厂煤矿、松河东井、龙鑫煤矿、鸿辉煤矿、雄兴井区、旧屋基井区、老沙田煤矿、鸡场河煤矿、兴达煤矿、大河煤矿、淤泥河金河煤矿、红果煤矿、苞谷山煤矿、羊场坡井区),建成10个煤矿(雄兴井区、旧屋基井区、老沙田煤矿、鸡场河煤矿、兴达煤矿、大河煤矿、淤泥河金河煤矿、红果煤矿、苞谷山煤矿、羊场坡井区)进入联合试运转;新增6套(鸡场河煤矿、松河东一井、羊场坡井区、洒基二排煤矿、雄兴井区、旧屋基井区)综采设备,23个煤矿(佳竹箐煤矿、大坪煤矿、打牛厂煤矿、湾田煤矿、红果煤矿、老洼地煤矿、红旗煤矿、松河煤矿、吉源煤矿、洒基二排煤矿、洒基五排煤矿、荣祥煤矿、长箐煤矿、小河头煤矿、保庆煤矿、老沙田煤矿、雄兴井区、松杨煤矿、黑皮凹子煤矿、土城矿、金佳矿、月亮田矿、山脚树矿)完成辅助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
——增强煤炭有效供给能力。督促煤矿抓好生产矿井“四量平衡”、科学合理采掘布置,减少因采掘失衡对生产造成的影响,继续推进薄煤层机械化开采,急倾斜煤层机械化开采有突破,努力提升煤矿生产能力。实现保障市内电煤供应,保障市内焦化企业用煤,保障外部市场。
——提升煤矿瓦斯综合治理能力。以煤矿瓦斯灾害防治攻坚行动为契机,全面提升煤矿瓦斯综合治理能力,坚决遏制较大、重大瓦斯事故,加快释放安全高效产能;启动精准科学瓦斯防治决策依据工程,完成瓦斯综合治理技术体系,实现瓦斯防治技术装备水平全覆盖,瓦斯抽采和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明显加强。
——强化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着力推进煤矿生产标准化建设,所有正常生产矿井必须实现二级以上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10处矿井达到一级生产标准化标准,完成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化矿井建设10处,水害防治示范矿井15处。
——着力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煤矿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持续推进煤矿本质安全构建工作,完善安全基础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生产安全形势明显改善,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
三、重点任务工作
(一)推进煤炭企业安全基础建设,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1.加快煤矿扩能技改建设工作,释放优质产能。根据煤矿兼并重组已批复的实施方案,成立煤矿启动建设专班,对未启动建设的煤矿逐一研究,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办理开工备案手续,按照“一矿一策”的方式大力推进矿井建设,2019 年新启动建设矿井8处,续建矿井15处;10处煤矿进入联合试运转,释放优质产能630万吨,新增产能351万吨。
2.抓好煤矿“三化建设”,加快推进煤矿智能机械化。2019年,新增机械化矿井*处,新增综采设备6套,新增薄煤层综采设备*套,23处煤矿完成辅助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急倾斜煤层机械化开采有所突破;着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19年建成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10处,其余正常生产矿井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继续抓好矿区环境生态化建设,新建矿井必须按照“三同时”和《盘州市矿区环境生态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其余矿区环境不达标煤矿启动改造工程;启动5个乡(镇、街道)(红果街道、淤泥乡、大山镇、鸡场坪镇、柏果镇)煤矸石集中堆放工作,积极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2019年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50万㎡。
3.持续提升煤矿瓦斯综合治理能力。启动精准科学瓦斯防治决策依据工程,启动对重点矿区、重要赋煤构造单元瓦斯地质调査和矿井瓦斯地质普査工作,编制矿区、修编矿井瓦斯地质图,全面准确掌握重点区域瓦斯地质规律及其灾害特征;完成瓦斯综合治理技术体系,加快健全完善瓦斯综合治理技术体系,2019年高瓦斯、突出矿井依据井巷工程和瓦斯地质技术条件,编制或修订完成矿井防突、瓦斯抽采专项设计,明确保护层开采和煤层瓦斯区域预抽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实现瓦斯防治技术装备水平全覆盖,大型矿井和突出矿井必须全部完成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验收,其他矿井启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实现采掘工作面大功率全程下套管钻机和“两堵一注、两堵一压”封孔技术全覆盖;瓦斯抽采和利用水平显著提升,2019年,全市煤矿抽采瓦斯量8亿立方米,利用瓦斯4.1亿立方米,瓦斯利用率达51.25%,瓦斯发电4.5亿度;新建(扩建)8座瓦斯发电站。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明显加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加强,各项瓦斯灾害防治政策和管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煤矿瓦斯灾害防治能力全面提升,因瓦斯治理不到位造成的瓦斯超限在2018年的基础上下降20%,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4.强化技术服务指导,提高煤炭产量。督促指导正常生产矿井根据抽掘采接续情况,科学制定年度煤炭生产计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组织生产。对不达产的煤矿采取“一矿一策”、“一矿一专人”的方式进行服务指导,指导煤矿制定科学合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抓好“四量平衡”、科学合理采掘布置,减少因采掘失衡对生产造成的影响。督促煤矿复产复工,对具备复产复工的停产矿井制定复产复工计划,调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促进煤矿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5.提高煤炭资源就地转化率。支持洗煤、焦化、煤矸石、粉煤灰、瓦斯抽采利用,泥煤回收洗选综合利用项目生产建设。支持天能焦化、宏盛焦化推进煤化工工作,加快宏盛焦化二期工程建设,延长煤炭产业链;支持企业探索生产加工煤焦油、焦炉煤气、硫酸铵、黄血盐等产品;推进煤矸石、矿井水综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进一步提升煤炭资源就地转化率,力争煤炭资源就地转化率达 85%以上。
6.持续抓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利用产能置换、兼并重组等产业政策,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引导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灾害重、地质条件差的煤矿有序退出,按省、六盘水市相关要求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增强电煤保障供应能力。
1.加快煤电一体化基地建设。以盘南、盘北两大火电企业为中心,周边30公里范围的煤矿为对象,火电厂配套煤矿为重点,其它煤矿为补充,推进盘南、盘北两个煤电一体化基地建设,提升电煤供给保障能力,以保障电厂正常运转为底线,促进煤炭、电力产业协调发展。盘南煤电一体化基地服务盘南电厂,盘北煤电一体化基地服务的黔桂电厂、国投盘江电厂。
2.扶持重点煤矿,提高电煤保障能力。加快推进盘江马依西一井建设和响水煤矿达产工作,稳步推进地方大中型矿井技改建设,增加合法产能,提高煤炭产量。为进一步理顺煤电关系,坚定煤电企业信心,加大电煤生产,提高保供能力,逐步规范电煤市场秩序,促进煤矿和火电企业协同发展,构建协调联动、安全稳定的煤电运行体系。
3.贯彻落实好省、六盘水市电煤保障的安排部署。将供应任务分配到具体煤矿和发电企业,严格按照任务对乡(镇、街道)、煤矿集团公司和煤矿企业进行考核,各电厂与供煤企业在 1 月 20 前完成电煤购销合同签订并严格执行,确保电煤保供贯彻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
(三)争取各类资金,支持煤炭产业发展。
1.向上争取产业发展各类专项资金。指导煤矿企业用足用好贵州能源结构调整基金和煤电保障投贷联动机制;积极向上争取各类扶持奖补资金,用于煤矿技改建设、机械化智能化和自动化升级改造、瓦斯发电等方面,缓解煤矿技改建设资金紧缺的问题。指导煤矿向上争取各类奖补资金,认真研究学习中央、省、六盘水市关于煤炭行业的奖补政策,督促指导煤矿企业完善相关手续资料,争取获得相关奖补资金用于企业发展。
2.打通市内金融机构融资渠道。市内金融机构积极主动向上争取更大的信贷规模,研究可行方案解决煤矿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积极开展煤矿企业评级授信,优化简化贷款程序,给予更多信贷支持,特别是支持兼并重组实施方案批复启动建设、资源条件好,但缺少建设资金、经过重组和加强内部管理仍能恢复竞争力的煤炭企业,市内金融机构应给予大力支持,帮助企业快速启动技改建设。市内金融机构积极正面宣传煤炭企业发展的良好态势,严禁出现抽贷、限贷情况的发生。
3.发挥市属平台公司融资优势。通过盘兴能投公司搭建融资平台,引进资金对经营困难、缺少启动资金的煤矿,给予预付资金支持。积极探索创新的融资模式,鼓励地方煤炭企业在成本可控的范围内,通过担保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
4.统筹矿区环境治理专项资金。通过项目谋划和项目包装通过采煤沉陷区治理矿区棚户区改造获取上级资金支持,整合煤矿地质灾害环境治理保证金和采煤沉陷区治理资金,与脱贫攻坚、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恢复相统筹,解决采煤沉陷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和生活秩序的突出问题。
(四)化解煤矿各类矛盾纠纷,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1.着力化解煤炭企业矛盾纠纷。各采煤乡(镇、街道)要成立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形成定期调度机制,做好辖区内煤炭企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煤矿企业引发的地质灾害、矿群纠纷、欠薪和涉法涉诉等进行梳理排查,建立台账,实行化解销号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动作为,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各种矛盾纠纷上移和影响煤炭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2.妥善处置矿界重叠问题。坚守发展、生态和安全三条底线,国土、住建等部门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的规划修编工作和煤矿矿区范围调整相结合,积极协调对接上级相关部门帮助解决矿界重叠问题,促进煤炭产业和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3.整治优化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全面排查、梳理、打击各类欺行霸市、违法乱纪行为,坚决打击借采矿影响、征地拆迁堵工堵矿和漫天要价等情况,明确专人调度掌握破坏煤炭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设置专用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对发现扰乱煤炭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要严厉打击。
4.引入市场机制,规范煤矿运输秩序。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发改局、产煤乡(镇、街道)配合,定期全面调查摸底煤矿企业运输秩序,合理核定吨公里运输成本,分片区组建运输公司,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为煤矿提供便利、快捷、规范的运输服务。采取坚决、果断、有力、有效的措施,严厉打击驾驶员抱团滋生的各种“运霸”,切实降低企业运输成本。
5.规范劳动用工,依法打击非法违法承包。进一步规范煤矿企业用工管理,严格“五统一”用工,严禁任何形式的承包行为。坚决打击团伙以务工为名进入煤矿、以托管为由转包承包,以企业不具备生产条件或拖欠民工工资等为借口越级上访、给政府施压、非法牟利的诈骗行为;坚决打击以投资、托管为名进入煤矿,煽动务工人员非访造势进行诈骗的行为。
(五)强化科研促生产,抓人才促管理
1.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的力度。积极推广煤田高精度勘探、石门揭煤、智能综采工作面、无煤柱开采、薄煤层急倾斜煤层机械化开采、岩巷快速掘进、中小煤矿瓦斯治理及中低浓度瓦斯利用、瓦斯地质及瓦斯动态预测可视化、井下排矸、矿井水利用等先进工艺技术,重点攻关绿色安全无人开采、煤层气(煤矿瓦斯)压裂抽采技术、煤炭污染控制、煤炭井下液化(气化)开采等关键技术,促进煤矿企业安全高效绿色生产。
2.指导企业制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和科学用人制度。对引进的煤炭高层次人才给予相关人才政策规定待遇,提高企业配套奖励标准;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盘州市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要转变工作思路和培训模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主动上门服务,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对煤矿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技术工人、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复训,培训内容不打折,严格培训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抓服务促保障,强化属地责任。各产煤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充分认识煤炭产业支柱性地位,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辖区内煤炭产业的发展。要成立煤炭企业服务工作专班,及时解决煤矿发展用地需求,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2纷,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促进煤炭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听取煤炭企业发展情况汇报,实地深入企业检查指导,以问题为导向,全力支持煤炭产业发展。
(二)抓安全促生产,强化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日常安全监管职责,统筹抓好全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违规建设行为,严肃查处煤矿各类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打造企业安全文化,抓安全保生产,抓安全促发展,为煤矿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抓规划促接续,强化行业管理。市能源局要全面抓好煤炭(煤层气)产业发展规划、煤矿生产建设、煤炭产品调运,切实加强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及井下作业人员的培(复)训、煤层气人才引进和培养等工作,为煤矿(煤层气)企业提供人才保障;督促指导煤矿科学编制中长期抽、采、掘作业规划,“一矿一策”研究制定“四量平衡”工作措施,科学、合理规划采掘部署,减少因采掘失调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实现煤矿采掘接续正常;督促煤矿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进行建设;认真做好煤炭产品统计工作,做到精准调度,应统尽统,及时准确。
(四)抓人才促管理,强化队伍建设。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管理氛围;保障人员培训经费,加强队伍培训教育,采取走出去、引进来,聘请行业专家对行业监管队伍进行再培训、再教育,将业务人员送到高校、标准化企业进修学习,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切实履行行业管理工作职责,为煤炭产业健康发展提供监管保障;有针对性的聘请优质师资,高质量高标准对煤矿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复训,进一步提升煤矿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水平,为煤矿高效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五)抓平台促统筹,强化协会职能。煤炭产业协会要及时收集整理煤炭产品价格、需求等市场信息,分析煤炭产品价格、需求趋势情况,组织协会会员和理事会成员分煤种制定煤炭销售最低保护价,指导煤炭企业合理确定价格区间并加强监督,合理规避市场风险,决不能出现降价倾销的恶性竞争行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开拓市场;积极宣传行业政策,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大监管力度,树立煤炭行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指导企业妥善处理商务纠纷,推进煤炭产业走合理可持续生产销售之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快速反应,及时研究并提出解决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全力支持和服务好煤炭产业发展。
(六)抓体系促提升,强化救援建设。严格贯彻落实省六盘水市应急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建立健全煤矿应急救援体系,配齐配全应急救援装备,加强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教育,满足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需要,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七)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将本意见的落实情况纳入各市直有关部门、各产煤乡(镇、街道办)的年终目标考核和日常督查工作,组织重点督查,增加督查频次,加大督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工作不力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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