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府办发〔2019〕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因人员变动、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和调整全市殡葬工作领导小组等42个议事协调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新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
(一)全市殡葬工作领导小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李令波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简正隆 市政府副市长
高 寒 红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司 烽 盘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 凯 盘南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田明幸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屠元智 市电子政务办主任
谢芳芳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骆武松 市财政局局长
段宇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范 珂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顾 平 市民政局局长
钱卫国 市公安局副局长
伍从孝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清泉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 涛 市水务局局长
徐 丽 市司法局局长
李延勇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郑 冬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丁武柱 市民宗局局长
市殡葬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由顾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民政局代章。
2.工作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殡葬改革管理宣传教育。根据现阶段殡葬改革管理的发展状况,制订殡葬改革管理宣传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和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推动殡葬工作;加强对丧葬习俗改革的宣传报道,积极倡导殡葬文明新风;对违反殡葬改革管理政策法规的事例给予曝光。
市发展改革局:按照全市殡葬改革规划,将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殡葬设施建设项目,按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权限,做到主动衔接、尽快审批、积极服务。
市财政局:根据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及时安排殡葬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经费和管理经费。
市民政局:拟订全市殡葬工作方案及相关政策意见,协助相关部门完善墓地土地使用方面的手续;检查和掌握全市殡葬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殡葬改革管理阶段性工作任务,指导全市殡葬改革管理业务工作;检查督促乡镇落实殡葬工作任务;加强对殡葬单位和丧葬用品行业的管理,提高殡葬改革管理服务水平;推进殡葬改革,积极推广少占或者不占土地的遗体安葬处理方式,负责审批乡镇村公益性墓地及骨灰存放处建设,加强公墓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整顿和规范公墓经营活动;根据国家、省、六盘水市殡葬改革管理条例和办法的规定,会同相关部门查处殡葬违规行为;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殡葬改革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处理违反殡葬改革管理法律法规的事件,维护社会秩序,确保殡葬法规顺利实施。积极维护殡葬秩序,对以下行为予以打击处理:在殡葬活动中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拒绝、阻碍殡葬改革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扰乱殡葬服务单位工作秩序的;故意毁坏殡葬设施或侮辱殴打殡葬改革管理人员的。对违反殡葬改革管理规定,妨碍公共秩序,阻碍交通的行为予以劝阻疏导和处理;对涉及殡葬改革管理的治安、刑事案件依法查处;制止或取缔丧葬封建迷信活动及其活动场所,依法查处殡葬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者犯罪行为等造成非正常死亡的遗体和无名、无权主遗体,由公安部门查找丧主、出具死亡证明,并通知殡仪馆接运。
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殡葬改革管理的法规及规定,依法加强殡葬用地的管理;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制定全市丧葬用地规划,指导乡镇合理划定公益性墓区,协助民政部门、乡镇办理完善公墓用地手续,并参与编制殡仪馆、公墓区和骨灰存放设施等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集镇、村庄的建设规划进行严格管理;会同民政部门检查监督各乡镇执行殡葬用地有关规定的情况,查处滥占耕地、林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建坟行为;根据职能依法加强公墓审批管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要求,利用荒滩戈壁合理规划公墓用地;按照土地、森林管理法律法规,查处违反规定擅自占地建造、修葺坟墓以及擅自建造墓地乱葬乱埋行为,督促殡葬服务单位和公益性墓区、经营性墓区进行绿化。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殡仪馆、公益性公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定,取缔无照生产(制作)、经营(销售)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活动,并依法没收非法所得;依法取缔生产、销售纸扎祭祀品、钱币及冥币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经营活动,并依法收缴销毁和没收其非法所得;对殡葬改革管理中涉及的收费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科学测算、统筹兼顾的原则审批,并实施检查、监督;配合民政部门对丧葬用品市场实行行业管理。
市水务局: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库周围及河流两岸、堤坝保护范围内的兴建坟墓。
市司法局:把殡葬改革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内容,引导群众依法开展殡葬活动。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违法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生产区、生活区内以及城区街道、人行道、住宅小区等场所搭棚治丧,在出殡途中燃放鞭炮和抛撒冥纸、冥钱的行为,进行现场查证、制止和处理。
市卫生健康局:督促病人死亡所在医院要及时告知殡仪馆接运遗体,并出具死亡通知书;加强对医院内部的管理,禁止在太平间等场所开展殡葬活动;对患传染病死亡的病人,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对遗体进行消毒处理,通知殡仪馆接尸并协助全程消毒处理。
市民宗局:对少数民族公墓区建设提出指导和建议;对宗教活动场所内开展的殡葬服务活动给予指导。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对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内新建坟墓进行治理。
各乡(镇、街道):
(1)对本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殡葬工作负总责。成立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的殡葬工作机构,配备专门的殡葬改革管理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殡葬改革管理考核机制,认真抓好殡葬工作。
(2)将殡葬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综合治理、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坚持每季一研究,半年一分析,年终一总结,按时检查督促,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殡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在民政、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指导下,统一划定公益性公墓区,做好审批手续办理,落实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4)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管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私建滥建坟墓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5)指导村(居)群众自治组织移风易俗,改革丧葬习俗,开展文明节俭的丧葬活动。
(二)市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李令波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简正隆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屠元智 市电子政务办主任
谢芳芳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骆武松 市财政局局长
段宇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顾 勇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 涛 市水务局局长
鲁 鹏 宏财集团董事长
段世发 市水投公司董事长
张俊林 市农林投公司董事长
严丽华 市交投公司董事长
向 立 市能投公司董事长
市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务局,由陆巧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水务局代章。
2.工作职责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把水土保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项目立项时严格把关,凡开发建设项目没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不予立项。
市财政局:负责将水土保持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地方财力的增长而相应增加;确保上级下拨水土保持的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同时加强对该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强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管理,做好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协助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水土流失治理目标任务。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水土流失区农业土壤改良措施和蓄水保土耕作措施的制定、实施,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协助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水土流失治理目标任务。
市水务局: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协调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组织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的工作;组织编制水土流失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收取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组织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竣工验收。对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并做好水土保持监测,负责收集整理上级下达的年度水土流失治理目标任务考核资料。
宏财集团、市旅文投公司、市水投公司、市农林投公司、市交投公司、市能投公司:负责协助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水土流失治理目标任务。
(三)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黎永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毅夫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谢芳芳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 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局,由杨墨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发展改革局代章。
2.工作职责
市发改局:负责制定盘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划,分解下达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任务;牵头抓好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工作的落实,向上对接目标任务考核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按时上报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表,认真开展节能相关工作。
(四)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黎永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毅夫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谢芳芳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 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局,由杨墨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发展改革局代章。
2.工作职责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贯彻落实《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和省、六盘水市部署的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及相关指标的报送工作。
(五)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黎永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毅夫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谢芳芳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 员:市直各部门负责人
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局,由杨墨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科室负责人作为办公室联络员。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发展改革局代章。
2.工作职责
市直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六盘水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六盘水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年度工作要点,按时上报工作落实情况,对有关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上报相关整改情况。
(六)市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路 振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姜 浩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段宇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高 文 市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
黄河琨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枝稳 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志平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副局长
程文章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夏 英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倪 祥 市水务局副局长
屠景山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邓增奎 市统计局副局长
罗左国 市气象局副局长
熊永忠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丁献云 市扶贫办草地中心主任
陈冠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助理
金克万 两河街道办副主任
任利斌 双凤镇副镇长
吴泽榜 丹霞镇副镇长
王祥鲲 鸡场坪镇副镇长
李 林 坪地乡副乡长
吴 涛 乌蒙镇副镇长
李方买 英武镇副镇长
李美龄 红果街道办党工委宣传委员
方逸墨 翰林街道办副主任
夏政权 亦资街道办武装部部长
刘 坚 胜境街道办副主任
宋其骏 刘官街道办副主任
靳林祥 旧营乡党委副书记
曹学高 石桥镇副镇长
杨 平 大山镇副镇长
张元俊 民主镇副镇长
张 宁 普田乡副乡长
毛 勋 响水镇人大主席
陶明虎 新民镇镇长助理
朱恩普 竹海镇副镇长
龚洪海 保田镇副镇长
冯全林 保基乡副乡长
彭志毕 普古乡副乡长
杨顺华 羊场乡副乡长
彭 超 淤泥乡政法委书记
黄照花 柏果镇副镇长
浦绍流 盘关镇副镇长
张 驰 老厂林场场长
市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自然资源局,由段宇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市自然资源局代章。
2.工作职责
市发展改革局:提供盘州市多规合一数据库、国民经济发展情况以及盘州市十三五规划。
市财政局:提供资金保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日常协调及相关数据收集、进度上报、质量检查等工作。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提供污染源普查数据库,饮用水源保护矢量数据。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供盘州市企业发展规划。
市交通运输局:提供盘州市交通现状及总体规划矢量数据。
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盘州市中药材种植矢量数据库及养殖现状、规划坐标。
市水务局:提供盘州市相关水文现状及规划。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提供盘州市旅游总体规划及下步拟发展旅游地点矢量数据。
市统计局:提供2018年国民经济统计数据。
市气象局:提供盘州市近三年气象资料。
市扶贫办:提供盘州市大扶贫发展规划。
各乡(镇、街道):普查组到乡镇后,及时组织乡镇林业、旅游、扶贫、农业等职能单位及各村支书、主任参加座谈会,让普查组准确了解各乡镇种、养殖发展意愿、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已发展及拟发展地块及意愿,确保调查组及时快捷完成普查任务。
全市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调整的议事协调机构
(一)市“十三五”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令波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简正隆 市政府副市长
市“十三五”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务局,由陆巧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水务局代章。成员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项目涉及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市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李令波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路 振 市政府副市长
市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自然资源局,由段宇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朱昌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自然资源局代章。成员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扶贫办、市水务局。
(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李令波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黎永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吴忠幸 市政府副市长
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局,由郑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成员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残联。
(四)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令波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黎永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吴忠幸 市政府副市长
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局,由郑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柳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成员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
(五)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主 任:李令波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吴忠幸 市政府副市长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局,由郑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成员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宗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退役军人局、市能源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主 任:李令波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吴忠幸 市政府副市长
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局,由郑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柳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市医管办负责医管委决策的执行,承担医管委日常工作,监督县级公立医院,确保有序运行。成员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
(七)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
指 挥 长:李令波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指挥长:黎永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路 振 市政府副市长
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自然资源局,由段宇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指挥部及指挥部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自然资源局代章。成员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扶贫办、市能源局、市气象局、市生态移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市武警中队、市铁路护路办。
(八)市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领导小组
组 长:李令波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杜国辉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许忠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市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杜国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许忠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代章。成员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宗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扶贫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生态移民局、市退役军人局、市烟草专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市协税护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黎永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唐 振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骆武松 市财政局局长
市协税护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财政局,由骆武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财政局代章。成员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税务局、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电局、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红果经济开发工商分局、红果经济开发区经发局、盘北经济开发区经发局、盘南产业园区经发局。
(十)市“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黎永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邹立宏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金良武 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移民局
局长
杜国辉 市政府副市长
简正隆 市政府副市长
路 振 市政府副市长
吴忠幸 市政府副市长
市“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局,由谢芳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发展改革局代章。成员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红果经济开发区经发局、盘北经济开发区经发局、盘南产业园区经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一)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黎永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毅夫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谢芳芳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局,由杨墨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发展改革局代章。成员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十二)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黎永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唐 振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室,由张毅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督促,日常工作由市电子政务办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政府办公室代章。成员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市民宗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能源局、市司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移民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市医保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供销社。
(十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主 任:黎永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唐 振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司法局,由徐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司法局代章。成员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十四)规上工业企业入库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黎永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邹立宏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杜国辉 市政府副市长
简正隆 市政府副市长
路 振 市政府副市长
陈再仁 红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刘虎生 盘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王 凯 盘南产业园区副主任
规上工业企业入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刘安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志邦、邓增奎同志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成员单位为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红果经济开发区、盘北经济开发区、盘南产业园区。
(十五)市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重点企业联席会议
召 集 人:黎永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杜国辉 市政府副市长
市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重点企业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刘安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志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成员单位为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教育局、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银监办、人行盘州支行、红果经济开发区、盘北经济开发区、盘南产业园区。
(十六)市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黎永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杜国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毅夫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兴永 市司法局副科长级干部
范友忠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成 市公安局副局长
朱家祥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市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由范友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家祥、朱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印章,如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交通运输局代章。市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成员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管理南段、公路管理北段、水城高速公路管理处红果路政执法大队、水城高速公路管理处盘县路政执法大队、水城高速公路管理处大山路政执法大队、六盘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大队、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七)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联席会议
召 集 人:韩文杰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
局长
杜国辉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陈正雄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兴永 市司法局副科长级干部
陈清泉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市场监管局,由陈清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孔维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市场监管局代章。成员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人行盘州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八)市广电系统安全播出保障期应急联动领导小组
组 长:韩春辉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薛 将 市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范 珂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市广电系统安全播出保障期应急联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由张付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代章。成员单位为市委政法委、市维稳办(610)办,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公安局、市供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市融媒体中心、贵州省广电网络盘州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九)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
主 任:杜国辉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张兴永 市司法局副科长级干部
许忠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委 员:王俊祥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枝稳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情帮 市审计局经责办专职副主任
张宗秉 市医保局副局长
何衍江 红果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
毛明贤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颖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田 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董金丽 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赵秀英 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董平高 市中医院副院长
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毛明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抽派人员组成,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委员会及委员会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代章。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由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工会代表组成。
(二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主 任:杜国辉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许忠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 丽 市司法局局长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花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成员单位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市教育局、市人武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卫生健康局、市妇联。
(二十一)市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国辉 市政府副市长
简正隆 市政府副市长
吴忠幸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兴永 市司法局副科长级干部
屠元智 市电子政务办主任
伍盘南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安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顾 勇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市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又称市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专班)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刘安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成员单位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司法局、市能源局、市供销社、市邮政分公司、市政府金融办、宏财集团、市农林投公司、北京招商工作组、上海招商工作组、广州招商工作组、成都招商工作组、贵阳招商工作组。
(二十二)市新时代“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工作联席会议
召 集 人:杜国辉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田明幸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办主任
范友忠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成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新时代“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范友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明幸、李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市交通运输局代章。成员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公安交警大队、市自然资源局、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鸡场坪镇、盘关镇、双凤镇、丹霞镇、民主镇、大山镇、保田镇、英武镇、普田乡、坪地乡、两河街道、刘官街道、红果街道、胜境街道、六盘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大队、水城高速公路管理处红果路政执法大队、水城高速公路管理处盘县路政执法大队、水城高速公路管理处大山路政执法大队、贵州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水城营运中心、贵州盘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十三)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国辉 市政府副市长
吴忠幸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兴永 市司法局副科长级干部
伍盘南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许忠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郑 冬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骆武松 市财政局局长
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李仕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代章。成员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局。
(二十四)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国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兴永 市司法局副科长级干部
许忠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许忠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代章。成员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法院、市信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市生态移民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供电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总工会、人行盘州支行。
(二十五)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国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兴永 市司法局副科长级干部
许忠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许忠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代章。成员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法院、市信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市生态移民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供电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总工会、人行盘州支行。
(二十六)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简正隆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屠元智 市电子政务办主任
黄 涛 市水务局局长
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务局,由倪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水务局代章。成员单位为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水投公司。
(二十七)市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简正隆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屠元智 市电子政务办主任
谢芳芳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黄 涛 市水务局局长
市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水务局代章。成员单位为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市水投公司。
(二十八)市土地仲裁委员会
主 任:简正隆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顾 勇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段宇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徐 丽 市司法局局长
市土地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由陈应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委员会及委员会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农业农村局代章。成员单位为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司法局、市妇儿工委办、市农广校。
(二十九)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
组 长:路 振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姜 浩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段宇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自然资源局,由段宇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的,由市自然资源局代章。成员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盘北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红果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
(三十)市招生委员会
主 任:吴忠幸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伍盘南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丁武培 市教育局局长
市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由简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蒋醒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成员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家保密局、市信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宗局、市市场监管局、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供电局、市科协、市残联、中国电信盘州分公司、中国移动盘州分公司、中国联通盘州分公司。
(三十一)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主 任:吴忠幸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杨发凯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三变”办主任、市档案局局长
伍盘南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 玲 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丁武培 市教育局局长
顾 平 市民政局局长
许忠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郑 冬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永华 市扶贫办副主任
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残联,由胡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邓文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成员单位为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法院、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宗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三十二)市民族宗教事务兼职委员会
李枝稳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成 市公安局副局长
封 卫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骆科瑶 市统计局副局长
何 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简 艳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 渝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许功祥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永华 市扶贫办副主任
蒋 鑫 市民政局副局长
金世玺 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苏 静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
李政印 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马志平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盘州分局副局长
张 毅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朝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吴玉明 市交通局党组成员
陆巧飞 市水务局机关党委书记
屠景山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陈志国 市生态移民局副局长
陈春恒 市发展改革局节能减排监察大队大队长
王支云 市银监办主任
方捍中 市税务局副局长
陈 杰 市国安局副主任科员
张增林 人行盘州支行行长
市民宗委兼职委员制是由市民宗局牵头,市政府涉及民族事务的工作部门共同参与、研究和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长效机制。
各兼职委员单位分管领导作为兼职委员,明确1名与民族宗教工作联系较密切的业务科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
(三十三)市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忠幸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任:伍盘南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唐 震 市医保局局长
市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医保局,由唐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成员单位为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
(三十四)市创建国家级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忠幸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伍盘南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郑 冬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易 伟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市创建国家级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疾控中心,由郑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成洪、余朝俊、马志铭、高明凯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卫生健康局代章。成员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计生协会、市疾控中心、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市安宁医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十五)市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
主 任:吴忠幸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伍盘南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郑 冬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市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中心血库,由姜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成员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市教育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红十字会、市中心血库。
(三十六)市机关事业单位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组 长:许忠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邓永浩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兴永 市司法局副科长级干部
郑 冬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邹兴林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市机关事业单位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李仕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委员会及委员会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代章。成员单位为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总工会、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安宁医院、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
2019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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