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府办函〔2019〕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局级企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政务信息的参谋、服务、指导作用,更好的服务决策、服务机关、服务基层,使各级领导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情况,及时宣传我市的工作成绩,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促进政务信 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各级办公厅(室)及市政府安排,现将做好政务信息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政务信息工作是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一条主要渠道,是展示政府工作风貌和成效的一个重要窗口,也是政府领导制定政策、科学决策、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执行《盘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突出重点,找准信息切入点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重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济运行态势、重点项目及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各项工作中取得的重大成绩、典型做法、成功经验、重大活动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及进展情况,及时收集信息素材,精心提炼工作中有价值的经验和做法,全力做好经验举措、特色工作、亮点做法类等特色信息的报送,同时,加强反映基层社情民意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类信息报送。
三、严格把关,强化质量提升
信息拟稿人员要精编细选,字斟句酌,做好信息的捕捉收集、挖掘整理和提炼工作,大力提升信息的综合参考价值和采用率;要加强信息调研,增强信息的内涵和深度,力争做到主题鲜明、标题简明、文字精炼。各有关单位政务信息工作负责人要对上报的信息从内容质量、文字表述等方面严格把关,不断提高信息质量。上报的信息不能泛泛而谈,必须提供足够的数据、案例等内容支撑。市政府办将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计入《盘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明确的政务信息报送任务,并退回有关单位重新采写。
四、及时上报,强化信息时效
对我市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活动、阶段性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进展情况等,要及时撰稿、及时上报;对国家、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的约稿信息,务必按约稿通知和各级领导批示要求,及时撰写高质量稿件,按程序报审后按时上报。
五、专人负责,保障工作稳定性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工作认真负责的政务信息报送队伍”的要求,请各有关单位必须确保本单位至少有1名相对固定的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凡是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的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原则上半年内不得更换调整,避免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出现断档期、空窗期,确保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精准调度到人。若人员有变动,须及时报市政府办信息科备案。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按照《盘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要求,明确实际承担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并将《政务信息报送人员统计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后,于2019年6月18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箱pzszfbxxk@163.com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绪,3836168。
附件:1.盘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2.政务信息报送人员统计表
2019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盘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六盘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要求,为客观准确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成效、新经验以及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政务信息考核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标准、突出质量、注重实效,旨在更好地发挥政务信息服务决策、反映下情、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的作用。
第二章 人员配备和要求
第三条 为形成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相对稳定的信息网络,各有关单位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并确定1名以上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文字水平的同志为专(兼)职信息员,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的收集、编辑和报送工作。信息员原则上为有关单位办公室(党政办)负责人,原则上半年内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备案。
第三章 报送内容及要求
第四条 政务信息报送内容。
(一)国家、省、六盘水市、盘州市重大决策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取得成效和市领导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二)全市中心工作、重大项目落实和推进情况。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阶段中心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要求,重点报送各主要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园区建设、产业转型、科技创新、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等各方面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
(三)全市经济走势的跟踪分析。特别是重点领域改革、投融资、工业、农业、就业、财政运行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跟踪反映、综合分析及可行建议。
(四)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思路、新举措。重点反映我市、部门和基层一线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新经验,从个别情况中挖掘、研究普遍性信息,捕捉和研究苗头信息、焦点信息及前瞻性信息。
第五条 政务信息报送要求。
(一)政务信息报送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内容真实可靠,数据准确无误。各单位报送信息应经单位分管信息的领导审核把关,重要信息上报应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批。
(二)经验类信息应突出有典型性和创新性的思路、举措、经验,有数据、案例支撑,避免言之无物和一般化。
(三)综合调研类信息要求事实清楚、数据翔实、条理清晰、分析深入、表述完整,有措施、有事例、有数据支撑,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四)原则上统一通过电子邮箱pzzwxx@163.com报送信息,报送时应标注报送单位、主笔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第四章 考核对象、内容、标准、时间
第六条 考核对象。
(一)一类单位(15个):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教育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
(二)二类单位(36个):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统计局、市扶贫办、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市公安局、市医保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移民局、市投资促进局。
(三)三类单位(14个):市民宗局、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供销社、市政府金融办、人行盘州支行、宏财集团、市水投公司、市交投公司、市能投公司、市旅文投公司、市农林投公司。
第七条 考核内容。
(一)积极主动报送符合采用要求的政务信息,完成设定的政务信息年度目标分值。
(二)完成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约稿工作。
第八条 考核标准。
(一)完成设定的政务信息年度目标分值。一类考核单位完成分值不低于80分;二类考核单位完成分值不低于60分;三类考核单位完成分值不低于30分。
(二)一类考核单位每月报送自主选题信息3条以上,二类考核单位每月报送自主选题信息2条以上,三类考核单位每月报送自主选题信息1条以上。
(三)完成约稿情况。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约稿任务。
第九条 考核时间。按年度进行,考核时段为每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2019年考核时间为半年,从6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五章 计分、扣分标准
第十条 采用计分标准。
(一)《盘州政务动态》采用的信息,每条计5分;《盘州政务信息》综合采用的信息,标注为“市综”“市要情”,每条计 10 分;单独采用的信息,标注为“市专”,每条计 20 分。
(二)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被《省政务信息》、《六盘水政务信息》采用的,按省、六盘水市计分标准计分。
(三)约稿被市采用一条计5分。
(四)同一信息被省、六盘水市、市同时采用的,累计加分。
第十一条 扣分标准。
约稿信息迟报每条(次)扣3分,不报每条(次)扣5分;未完成自主选题信息报送任务1条扣5分。
第十二条 各单位年度得分等于全年信息采用得分加上信息加分减去信息扣分。
第六章 考核奖惩及结果运用
第十三条 通报表扬。
市政府办公室根据信息报送质量、数量等情况,对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进行年度综合评估,对政务信息工作开展较好单位在全市予以通报表扬。
第十四条 通报批评。
市政府办公室每季度对政务信息采用情况进行全市通报;每年对未完成政务信息采用分值任务目标的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运用
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政务信息考核情况(年度分值完成情况、通报情况)报市目标办(市直机关工委),计入负面清单,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2
政务信息报送人员统计表
序号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座机号 |
手机号 |
微信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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