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有关金融机构:
《盘州市东西部产业协作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州市东西部产业协作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东西部协作,吸引和支持省外优强企业来盘投资发展。借助粤黔东西部协作东风,聚焦我市“四化”产业,通过发展产业、吸纳就业、联农带农增收等方式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根据《关于建立粤黔两省更加紧密的结对帮扶关系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的指导意见》(黔扶领通〔2020〕8号)、《中山市六盘水市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工作指引》(六盘水乡振发〔202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盘州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粤黔东西部协作,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服务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认同感、满意度,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二、组织领导
成立盘州市东西部产业协作以奖代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领导小组联动配合,确保以奖代补鼓励企业生产投资工作落地见效。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邓 捷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 筠 市政府副市长
沈明丽 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成 员:谢芳芳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骆武松 市财政局局长
莫庆华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杨利娜 市招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招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杨利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瞿正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以奖代补鼓励企业生产投资工作。
三、具体内容
(一)奖补资金来源
2023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共380万元。
(二)奖补对象
2023年新增落地且纳入东西部产业协作企业。
(三)申请奖补时间
2023年9月1日起接受企业申请,至2023年10月31日止。
(四)提供的申请材料有效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凡属涉及统计口径问题,均以此为准)。
(五)奖补标准
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下列奖补标准,每个企业只可申请1次,且按最高标准只能获得1次奖补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统情况详见附件1)。当全年企业申请奖补金额超出380万元时,按申报企业应得奖补资金所占总额的百分比进行二次核算。
1.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万元(包含200万元,下同)至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下同)的,一次性奖补20万元;
2.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40万元;
3.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60万元;
4.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至1亿元的,一次性奖补80万元;
5.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六)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
1.以奖代补资金申报表及本地注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资协议》《厂房租赁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等协议类文本;
3.申报企业2023年度在盘州市税务部门登记办理情况证明;
4.申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证明材料,包括发票、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第三方出具的有效报告等资料;
5.申报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建设地点、规模、产品介绍、投资及市场分析、对当地产业发展带动作用及就业情况。
(七)组织实施程序
1.成立由市发展改革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招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粤黔协作工作队六盘水盘州工作小组组成的市评审委员会,由市招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统一受理企业提交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3)及申请材料,2023年11月30日前,市评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对企业申请进行集中评审,其中,市发展改革局认定固定资产投资内容、市招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认定实质性投资内容,评审结果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按要求予以公示。
2.评审结果公示且无异议后,由市招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划拨奖补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对在以奖代补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中,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省、六盘水市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企业须保证申报事项及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核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企业须保证奖补资金用于购买设备、扩大生产使用,不能用于发放员工工资、奖金、补贴或福利等其他方面,否则将取消其奖补资格,并追回奖补款项。
(四)本实施方案参照《中山市六盘水市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试行1年。
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统情况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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