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鸡场坪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鸡场坪镇人民政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各项职权,主要职责是: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全面落实“四新”、“四化”战略要求。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优化生育等行政工作。
3.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7.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8.根据赋权清单行使相应的审批服务执法权限。
9.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内设机构:
本部门内设机构14个,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鸡场坪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鸡场坪综治中心、农村工作服务中心、工业和环保服务中心、公共事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财政所、鸡场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预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预算只含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本部门2024年编制数为266个,其中行政(参公)编88个、事业编178个。实有在职236人,退休74人,遗属40人,网格员276人,“三员合一”人员31人,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人员1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1)
1.收入情况。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5130.11万元,较上年增加641.69万元,主要是:2024在职人员较2023年增加26人,预算收入增加;2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纳入年初预算,预算收入增加;鸡场坪镇违停抓拍系统建设、维修项目326.47万元纳入年初预算,预算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81.65万元,较上年增加658.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8.45万元,较上年减少16.46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总支出5130.11万元,较上年增加641.69万元,主要是:2024在职人员较2023年增加26人,预算收入增加;2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纳入年初预算,预算收入增加;鸡场坪镇违停抓拍系统建设、维修项目326.47万纳入年初预算,预算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4.71万元,较上年增加50.07万元;国防支出8.2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6.82万元,较上年增加17.0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1万元,较上年减少0.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4.7万元,较上年增加1.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9.41万元,较上年增加7.4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3.69万元,较上年增加10.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0.19万元,较上年增加312.47万元;农林水支出1537.79万元,较上年减少104.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2.49万元,较上年增加349.4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2)
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5130.11万元,较上年增加641.69万元,主要是:2024在职人员较2023年增加26人,预算收入增加;2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纳入年初预算,预算收入增加;鸡场坪镇违停抓拍系统建设、维修项目326.47万元纳入年初预算,预算收入增加。分来源类别看:上年结转收入48.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81.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4.71万元,较上年增加50.07万元;国防支出8.2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6.82万元,较上年增加17.0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1万元,较上年减少0.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4.7万元,较上年增加1.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9.41万元,较上年增加7.4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3.69万元,较上年增加10.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0.19万元,较上年增加312.47万元;农林水支出1537.79万元,较上年减少104.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2.49万元,较上年增加349.4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3)
2024年,本部门总支出5130.11万元,较上年增加641.69万元,主要是:2024在职人员较2023年增加26人,预算收入增加;2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纳入年初预算,预算收入增加;鸡场坪镇违停抓拍系统建设、维修项目326.47万元纳入年初预算,预算收入增加。2024在职人员较2023年增加26人及2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纳入年初预算,导致人员类经费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鸡场坪镇违停抓拍系统建设、维修项目326.47万元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4541.25万元、项目支出588.8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4.71万元,较上年增加50.07万元;国防支出8.2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6.82万元,较上年增加17.0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1万元,较上年减少0.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4.7万元,较上年增加1.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9.41万元,较上年增加7.4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3.69万元,较上年增加10.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0.19万元,较上年增加312.47万元;农林水支出1537.79万元,较上年减少104.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2.49万元,较上年增加349.4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081.65万元,较上年增加593.23万元,主要是:2024在职人员较2023年增加26人,预算收入增加;2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纳入年初预算,预算收入增加;鸡场坪镇违停抓拍系统建设、维修项目326.47万纳入年初预算,预算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81.65万元,较上年增加593.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64.91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5081.65万元,较上年增加593.23万元,主要是:2024在职人员较2023年增加26人,预算收入增加;2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纳入年初预算,预算收入增加;鸡场坪镇违停抓拍系统建设、维修项目326.47万元纳入年初预算,预算收入增加。分支出类别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81.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1.25万元,较上年增加36.61万元;国防支出8.2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6.82万元,较上年增加17.0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2.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82万元,较上年减少30.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9.41万元,较上年增加7.4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3.69万元,较上年增加10.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0.19万元,较上年增加312.47万元;农林水支出1537.79万元,较上年减少104.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2.49万元,较上年增加349.4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5)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5081.65万元,较上年增加658.14万元,主要是:2024在职人员较2023年增加26人,预算收入增加;2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纳入年初预算,预算收入增加;鸡场坪镇违停抓拍系统建设、维修项目326.47万元纳入年初预算,预算收入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4541.25万元、项目支出540.41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1.25万元,较上年增加36.61万元;国防支出8.2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6.82万元,较上年增加17.0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2.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82万元,较上年减少30.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9.41万元,较上年增加7.4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3.69万元,较上年增加10.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0.19万元,较上年增加312.47万元;农林水支出1537.79万元,较上年减少104.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2.49万元,较上年增加349.4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6)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4541.25万元,较上年增加399.46万元,主要是:2024年增加2023年13月工资,补发13-14年津贴补贴等项目;在职人员较2023年增加26人;2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纳入年初预算,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748.12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35.24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247.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0.32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3995.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5.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0.3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24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5.12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24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41万元,较上年减少9万元,全面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开支减少。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市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预算为0元,与 2023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86.12万元,较上年减少9万元,主要是缩减开支,全面落实过“紧日子”政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9)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8)
2024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219.81万元。其中:办公费50.28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20万元、差旅费18万元、福利费38.22万元、工会费28.15万元、培训费18.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1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预算采购安排57.4万元。
1.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计划将现有电脑逐步更换为国产办公电脑,2024年计划更换53台,每台约0.8万元,安排支出42.4万元。其中用公用办公经费安排16万元购置电脑20台,镇政府整合其他资金26.4万元购置电脑33台。
2.应鸡场坪镇垃圾清运处理工作实际,计划采购一台压缩机,价值15万元,计划用鸡场坪镇收取上缴后进行预算安排的“乡镇垃圾处理费”项目资金进行安排采购。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详见附件2)
2024年,本部门编制了整体绩效及项目支出绩效8个。
1.鸡场坪镇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目标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508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1.25万元、项目支出540.41万元。具体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见附件《盘州市鸡场坪镇人民政府单位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表》。
2.鸡场坪镇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
2024年,本部门项目绩效预算资金472.99万元,涉及项目8个,其中:乡镇工作经费41万元;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经费30万元;乡镇关工委经费8.45万元;乡镇党管武装工作经费8.2万元;乡镇垃圾清运经费52.09万元;乡镇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工作交通保障经费4.1万元;乡镇垃圾处理费(2023年12月份收缴)2.6788万元;鸡场坪镇违停抓拍系统建设、维修项目326.47万元。具体项目绩效情况见附件《盘州市鸡场坪镇人民政府单位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表》。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24年,本部门实有公务用车12辆,账面价值156万元,目前使用正常。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24年,本部门实有办公用房面积7099.4平方米,账面价值301.08万元,办公用房全部为单位自用。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24年,本本部门无大型设备。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4年,我单位使用的其他车辆20辆(消防车1辆,垃圾清运车及路面清洗车等9辆,其他行业用车10辆),计算机215台, 打印机181台,办公桌椅213套。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人大及人代会议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支出(项)。指反映政务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的日常事务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支出(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纪检监察单位相关纪检监察事务项目支出。
20.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征兵办公室在武装部要求下开展国家征兵工作的相关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文化站在文体广播旅游局要求下开展文化广播旅游方面工作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本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方面的基本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指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费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支出(项)。指反映对儿童提供服务方面的基本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支出(项)。指反映对老年人提供服务方面的基本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特困人员、五保户等供养及救助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支出(项)。指反映用于自然灾害灾后重建等方面基本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项)。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节能环保单位机构运行的支出。
3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反映城乡社区城管执法机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及运行的支出。
3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支出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年初支出(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支出(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4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4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反映安全生产、安全监管等工作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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