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4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研究拟定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依法集中行使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3.负责研究拟定盘州市城区市政公用、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城区市政公用、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等工作。
5.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和环卫行业指导;参与城区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统筹协调城市夜景照明工作。
6.负责城区户外广告、景观灯光、临时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工程、城市园林绿化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及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相关安全工作进行指导。
7.指导乡(镇、街道)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8.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责调整
(1)划入市自然资源局对违反规划编制和设计行为、规划建设违法违规等行政处罚权;划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划入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对环境保护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划入市公安局对涉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政处罚权;划入市市场监管局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划入市水务局对向城市河道倾倒废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
(2)将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机关。
11.有关职责分工
(1)生态文明建设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负责全市园林管理工作。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开展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绿地生态修复、城市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
(2)节能减排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工作。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负责牵头开展全市减排工作。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
(3)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法监管餐厨废弃物处置,依法查处划定区域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食品摊贩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
(4)城市管理和执法权限划分。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主要承担辖区内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
(二)部门内设机构:
本部门内设科室7个,包括办公室、财务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政务服务科)、综合业务科、照明设施管理科、应急指挥科。下属事业单位包括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盘州市环境卫生管理站、盘州市园林绿化管理站。
(三)预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预算包含:本级预算、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盘州市环境卫生管理站、盘州市园林绿化管理站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本部门编制数为144个,其中行政编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领导职数7名。机关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131个。目前,在职职工125人,退休(职)职工36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1)
1.收入情况。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11752.59万元,较上年增加2323.54万元,主要是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项目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52.59万元,较上年增加2323.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为6.43万元,较上年减少38.72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总支出11752.59万元,较上年增加2323.54万元,主要是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项目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52.59万元,较上年增加2323.54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2)
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11752.59万元,较上年增加2323.54万元,主要是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项目增加。分来源类别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52.59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52.59万元,较上年增加2323.5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58万元,较上年增加0.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02万元,较上年增加1.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197.91万元,较上年增加2323.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08万元,较上年减少2.24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3)
2024年,本部门总支出11752.59万元,较上年增加2323.54万元,主要是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项目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4073万元、项目支出7679.59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52.59万元,较上年增加2323.5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58万元,较上年增加0.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02万元,较上年增加1.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197.91万元,较上年增加2323.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08万元,较上年减少2.2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752.59万元,较上年增加2323.54万元,主要是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项目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52.59万元,较上年增加2323.54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1752.59万元,较上年增加2323.54万元,主要是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项目增加。分支出类别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52.59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52.59万元,较上年增加2323.5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58万元,较上年增加0.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02万元,较上年增加1.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197.91万元,较上年增加2323.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08万元,较上年减少2.24万元。
2.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5)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52.59万元,较上年增加2323.54万元,主要是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项目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4073万元、项目支出7679.59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52.59万元,较上年减少66.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58万元,较上年增加0.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02万元,较上年增加1.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197.91万元,较上年增加2323.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08万元,较上年减少2.2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6)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73万元,较上年增加1880.51万元,主要人员调入及考入人员增加和环卫工人工资增加。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806.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188.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40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180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88.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4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24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24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1.54万元,减少原因为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综上,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少1.54万元,主要是减少原因为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9)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8)
2024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99.13万元。其中:办公费57.36万元、培训费9.75万元、工会费13.82万元、福利费18.2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详见附件2)
2024年,本部门编制了整体绩效及项目支出绩效14个。预算总额为7679.59万元,包括:(详见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表):
1.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经费10万元;
2.2024年城管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套费19.08万元;
3.执法车及其他巡查车辆运行维护费70万元;
4.垃圾分类设施维修、宣传及工作经费10万元;
5.2024年盘州市春节氛围亮化工程经费50万元;
6.2024年城市小微公园绿地建设经费140万元;
7.红果城区路灯及亮化设施电费600万元;
8.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维护费1000万元;
9.盘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费1414.85万元;
10.盘州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系统运维服务12.76万元;
11.盘州市公园、公厕及市政用水66.94万元;
12.城市园林绿化经费140万元;
13.盘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265.96万元;
14.城乡生活垃圾转运及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费880万元;
15.中心城区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经费3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24年,本部门实有公务用车0辆。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24年,本部门实有办公用房面积0平方米,办公用房全部为单位自用(本部门使用的办公用房是原红果经济开发区办公楼)。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24年,本部门实有大型设备1台(套),账面价值488.68万元,目前,盘州站LED大屏由贵州盘州旅游文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使用,优先用于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宣传。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4年,本部门实有公共厕所8个,面积2203.53平方米,价值723.28万元。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用于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用于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机构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其他项目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其他项目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用于开展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等专项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用于城区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房改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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