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民政局关于2025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中央、省、六盘水市关于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措施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低收入人口认定、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
4.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变更、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全市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勘定、管理、争议调处工作。
5.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6.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7.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措施,推进全市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8.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定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实施。
9.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 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困难老人救助工作。
10.负责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依法对全市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结合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内设机构:
本部门内设科(股)室包括办公室(信访科、政务服务科)、财务审计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婚姻登记管理科、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科、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等8个行政股级机构,下设盘州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盘州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盘州市社会福利院、盘州市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中心)、盘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盘州市安宁医院、盘州市殡葬综合服务中心等5个事业科室。
(三)预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预算只含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本部门编制数为158个,其中行政(参公)编13个、机关工勤2个、事业编143个。目前,在职职工148人,离退休职工78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1)
1.收入情况。2025年,本部门总收入13,628.39万元,较上年增加2,680.5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单位资金收入其他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663.66万元,较上年增加1027.22万元;其他收入1,763.40万元,较上年增加1,763.4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01.33万元,较上年减少110.09万元。
2.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总支出13,628.39万元,较上年增加2,680.53万元,主要是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单位资金收入其他收入增加。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61.14万元,较上年增加2626.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2.37万元,较上年增加78.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3.73万元,较上年增加4.1万元,其他支出1.14万元,较上年减少28.14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2)
2025年,本部门总收入13,628.39万元,较上年增加2,680.5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人员经费、公务经费)、其他收入(养老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分来源类别看:上年结转收入201.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663.66万元、其他收入1,763.40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61.14万元,较上年增加2626.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2.37万元,较上年增加78.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3.73万元,较上年增加4.1万元;其他支出1.14万元,较上年减少28.14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3)
2025年,本部门总支出13,628.39万元,较上年增加2,680.5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2,385.57万元、项目支出11,242.82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61.14万元,较上年增加2626.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2.37万元,较上年增加78.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3.73万元,较上年增加4.1万元;其他支出1.14万元,较上年减少28.1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843.64万元,较上年增加895.7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663.66万元,较上年增加1,027.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9.98万元,较上年减少131.44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1,843.64万元,较上年增加895.7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别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4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4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76.39万元,较上年增加841.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2.37万元,较上年增加78.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3.73万元,较上年增加4.1万元;其他支出1.14万元,较上年减少28.14万元。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为年初结转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5)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11,663.66万元,较上年增加1,027.2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2,381.25万元、项目支出9,282.41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97.56万元,较上年增加944.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2.36万元,较上年增加78.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3.73万元,较上年增加4.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6)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2,381.25万元,较上年增加207.22万元,主要是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607.08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34.65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34.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4.95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1,941.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4.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4.9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25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52万元,较上年增加7.52万元,原因是以前年度政府直接预算的两辆公车,现由本单位直接预算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25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9.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市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预算为0.00元,与 上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2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6.52万元,较上年增加7.52万元,原因是以前年度政府直接预算的两辆公车,现由本单位直接预算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9)
2025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为年初结转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14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8)
2025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234.65万元。其中:办公费117.19万元、印刷费5.40万元、水费1.35万元、电费5.40万元、邮电费12.96万元、差旅费2.70万元、工会经费16.44万元、福利费 26.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12.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2万元、培训费12.10万元、公务接待费9.00万元、维修(护)费 5.4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17万元。该项目总采购17万元,计划于2025年6月实施,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详见附件2)
2025年,本部门编制了整体绩效及项目支出绩效16个。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25年,本部门实有公务用车10辆,账面价值171.81万元,目前使用正常。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25年,本部门实有办公用房面积6500平方米,账面价值1,730.00万元,办公用房部分为单位自用,部分为盘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盘州市农村农业局使用。另有盘州市城关办公用房2200平方米,已移交给盘州市古城公司管理使用,因历史问题暂未进行资产处置。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25年,本部门无大型设备。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5年,本部门无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4.民政管理事务:反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5.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反映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8.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福利:用于社会福利的支出。
22.儿童福利: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3.老年福利: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24.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5.残疾人事业:反映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6.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7.最低生活保障:反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8.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9.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0.临时救助: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31.临时救助支出: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3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33.特困人群救助供养:反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4.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5.其他生活救助: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6.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7.卫生健康支出:反映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8.公立医院:反映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39.精神病医院:反映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4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4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2.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3.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4.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视野范围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45.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6.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47.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48.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反映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49.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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