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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文化馆简介
来源:盘州市人民政府 作者:盘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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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文化馆简介

    

     盘州市(原盘县)文化馆始建于1978年称文化图书馆;1979年秋与图书馆分开称文化馆;1982年新馆舍建成,三楼一底,建筑面积1725m2,钢筋混凝土结构;1993年机构改革把文化局、体委、广播电视局合并为文体广播电视局,文化馆是局属事业单位;2004年,馆址迁到思源图书馆三楼(划拨面积630平方米归文化馆使用),同年组建盘县业余歌舞团。2008年盘州市(原盘县)文化馆随盘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搬迁至红果图书馆,位于凤鸣中路156号。城关旧馆址由盘县文化馆馆办文艺团队天骄舞蹈学校入驻开展工作,以此满足旧城区群众文化活动需要。2017年1月盘州市(原盘县)文化馆随盘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搬迁至红果体育场,现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在全国第三次、第四次文化馆评估定级中,被评为三级文化馆。

     盘州市文化馆现有人员编制12人,设有音乐、戏剧小品、舞蹈、美术、书法等门类专业人员,占全馆职工的80%,有本科学历7人,占全馆职工的58%,专业技术岗位11个,管理岗位1人,专业技术岗位中高级岗位2个,中级岗位5个,初级岗位3个。根据《盘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确定盘县文化馆机构规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盘编办发〔2013〕122号),盘县文化馆升格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盘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定馆长职数1名(副科级)、副馆长职数1名(正股级)。根据《关于在盘县文化馆等事业单位设立内设机构的通知》(盘编办发〔2016〕26号),盘州市文化馆设“公共文化服务股”和“文艺创作股”两个内设机构。2017年盘县撤县建市,根据《盘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盘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盘州编办发〔2017〕25号),将盘州市文化馆内设机构“公共文化服务股”更名为“群众文化科”、“文艺创作股”更名为“文艺创作科”,核定科长职数两名(正股级),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  

     盘州市文化馆现有排练厅1个,流动演出车、流动文化车各1辆,办公电脑14台,音响设备3套、摄像机1台、照相机2台、演出灯光1套、演出服装1000余套、馆办文艺团队7支。设有展览厅、培训室、排练室、书画室、荣誉室、数字线下互动体验室、服装道具室、老年娱乐室等8个功能室,全部免费对外开放。



图片:

盘州市文化馆


盘州市文化馆服装道具室

盘州市文化馆排练室

盘州市文化馆培训室

盘州市文化馆文艺创研室

盘州市文化馆志愿者之家

盘州市文化馆展览厅

盘州市文化馆书画室


盘州市文化馆老年娱乐室

盘州市文化馆影视厅


盘州市文化馆荣誉室

盘州市文化馆器乐室

盘州市文化馆数字线下互动体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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