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个人中心
  • 背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公共资源配置 > 政府采购 > 招标公告
盘州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关于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选取的通告
来源:盘州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作者:盘州市人民政府
字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做好我中心行政赔偿工作,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对已拆除房屋开展评估业务,现将选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评估范围

对相对人名下位于杜鹃西路(地税局宿舍)4单元4层1号的不动产及位于杜鹃西路234号的不动产价值及装修等事项进行评估,具体情况以我中心提供的材料记载为准。

二、选取方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抽签的形式确定。

三、报名条件及提交资料

(一)报名条件

1.报名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与评估事项相匹配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

2.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3.报名人应当有房地产方面评估经验;

4.近三年有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不得报名。

(二)报名人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报名人鲜章。

(三)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11日17:30

报名地点:贵州省盘州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4楼会议室。

(四)其他要求

报名人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前往我中心查阅评估对象的相关材料,以确定是否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是否具备评估条件。否则,一经报名便视为报名人保证符合前述报名要求,且可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评估报告。

四、抽签

(一)抽签对象

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报名人。

(二)抽签时间及地点

抽签时间:2025年2月12日9:00

地点:贵州省盘州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4楼会议室

(三)抽签流程

1.非法定代表人的,持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场参与抽签。

法定代表人亲自抽签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场参与抽签。

2.各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检查抽签箱、抽签球确认无误后开展抽签。

3.根据参与抽签机构数量,在抽签箱中依次放入带号数的抽签球,其中一球为空白球,按抽签顺序开展抽签,抽中空白球即为本次选定的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例如:参与抽签招标代理数为8家,放入1-7带数字抽签球及一个空白无数字球,共8个抽签球,抽中空白球即为选定的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

4.抽签结果确认表。各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根据抽签流程及结果,有质疑当场提出,无质疑签字确认,后期不再接收质疑,抽签结果无公示期,当场宣布及生效。

五、评估费用

评估费用:本次评估费用为含税包干价15000.00元。

六、其他要求

(一)本次参与抽签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全过程参与。

(二)本次抽签全过程录音录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