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民办学校分类审批登记及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由举办者提交申请,经盘州市教育局组织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评估,符合民办教育机构设立、变更条件,拟同意以下8所民办教育机构申请设立、变更事项,具体公示如下:
一、拟设立事项
二、拟变更事项
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止,5个法定工作日。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盘州市教育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盘州市教育局将予以严格保密)。通讯地址:盘州市教育局八楼民办教育科,联系电话:0858-3637307。
盘州市教育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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