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盘州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盘州市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盘州农领发〔2025〕1 号),现将《盘州市2025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盘州市2025年续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一保洁员项目实施方案》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盘州市2025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2025年预计对4.4万名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劳动力)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补助标准为500元/人/年,引导鼓励稳定就业。
(二)盘州市2025年续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项目:对合同期限为2023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9日的590名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合同期满后开展续聘,续聘时间为1年,续聘合同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9日,鼓励通过就业促进人均年增收4800元。
实施单位:盘州市就业局
主管单位: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58-3639916,0858-3690886
监督电话:0858-3636858,12345
附件1:盘州市2025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pdf
附件2:盘州市2025年续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项目实施方案.pdf
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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