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稳定,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安全生产形势,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中秋、国庆是生产、经营、运输和旅游旺季,车流、人流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各类安全风险和不稳定因素也随之增多,安全防范压力进一步加大。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和有关部门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全过程安全责任落实,把安全防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细落实工作措施。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实际,针对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特点,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常态化“打非治违”和“防风险、促发展”等重点工作,紧盯重点隐患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煤矿,要落实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八条硬措施,开展以瓦斯防治、机电运输、防灭火、顶板管理、水害防治等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现场管理,执行敲帮问顶、围岩观测、临时支护等制度,持续推进煤矿“双全日”工作。道路交通,重点排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及主要干线公路、危险桥梁、重要施工路段的安全隐患,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网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非法改装、农用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毒驾等非法违法行为。针对大雾、暴雨等恶劣天气、出游密集时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加大巡逻管控和疏导分流力度,确保道路畅通有序。旅游,要根据中秋国庆假期旅游安全特点,全面分析研判安全风险,针对性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旅游景区及设施设备管理,强化索道、滑道、玻璃栈道、网红桥、观光车、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景区落实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严厉打击旅游景区景点内玻璃栈道、网红桥、山地越野、溜索等项目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挂靠承包、景区景点内观光车(接驳车)未定期检验维护等违法行为。建筑施工,要加强高边坡、深基坑、高支模、孔桩施工、起重机械和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对受洪水、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工地、厂房提前采取相关防护措施。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以及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围墙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防,要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聚焦“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和高风险场所等,防范化解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酿酒厂、冷库等单位场所火灾风险,加强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中秋国庆假期前,要对宾馆、酒店、民宿客栈等住宿场所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隐患,确保安全。危险化学品,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做好重要作业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管理,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寄递物流等各环节和动火作业、试生产、有限空间作业、罐区、压力管道、监控设施等重点工序、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校园安全,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深入开展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整治,有效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城镇燃气,要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聚焦生产、经营、终端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流通、监督执法等6个关键环节,围绕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和问题环境等6个重要方面,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经营、存储、运输、使用等各环节风险隐患,规范燃气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全面分析研判安全风险,深入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稳定。
三、强化应急值班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和有关部门要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准备,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范保障措施,确保紧急情况能够做到快速响应、科学救援、高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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