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根据《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百岁老人生活补贴省级补助提标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24〕9号)、《六盘水市高龄津贴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各乡(镇、街道)动态管理结果和核实上报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百岁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及标准
(一)发放对象。全市范围内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人。
(二)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省级百岁老人生活补贴400元。2024年12月共发放52名省级百岁老人生活补贴2.08万元。
二、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及标准
(一)发放对象。全市范围内年满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
(二)发放标准。80周岁至89周岁老人22071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80元,共计发放176.568万元;90周岁至99周岁老人2214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150元,共计发放33.21万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52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300元,共计发放1.56万元。2024年12月份共发放24337名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211.338万元。
三、工作要求
1. 各乡(镇、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按照《市财政局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2024年盘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县级目录>的通知》要求,认真核对发放信息,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高龄老人信息,避免重报、错报或漏报,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严禁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
2. 本资金由市财政局采用“社会保障一卡通”集中统发,通过农村信用社实行社会化发放。因账号错误、销户等无法上账的,则由乡(镇、街道)立即核对,并将核实情况上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确保资金及时兑现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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