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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4年12月份省级百岁老人生活补贴、高龄津贴的通知
来源:盘州市民政局 作者:盘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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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百岁老人生活补贴省级补助提标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249号)《六盘水市高龄津贴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各乡(镇、街道)动态管理结果和核实上报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省级百岁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及标准

发放对象。全市范围内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人

(二)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省级百岁老人生活补贴400202412月共发放52省级百岁老人生活补贴2.08

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及标准

(一)发放对象。全市范围内年满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

(二)发放标准。8089岁老人22071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80元,共计发放176.568万元;9099岁老人2214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150元,共计发放33.21万元;100岁及以上老人52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300元,共计发放1.56万元202412月份共发放2433780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211.338万元

、工作要求

1. 各乡(镇、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按照《市财政局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2024年盘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县级目录>的通知》要求,认真核对发放信息,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高龄老人信息,避免重报、错报或漏报,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严禁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

2. 本资金由市财政局采用社会保障一卡通集中统发,通过农村信用社实行社会化发放。因账号错误、销户等无法上账的,则由乡(镇、街道)立即核对,并将核实情况上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确保资金及时兑现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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