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
(黔滇界)段扩容工程APTJ—13 标(十一批次)
临时用地(二)的批复
六盘水自然资临地复〔2025〕10号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安盘高速公路APTJ—13标项目经理部:
报来《临时用地申请》,经我局资料审核,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盘州市盘关镇断江居委会、盘关镇韭菜坪村土地 1.8545 公顷,使用期限 2 年,自批准之日起算。具体用途及面积为:地块一施工便道,面积 0.5337 公顷;地块二施工便道,面积 1.1165 公顷;地块三施工便道,面积 0.1591 公顷;地块四运输便道,面积 0.0029 公顷;地块五运输便道,面积 0.0035 公顷;地块六 运输便道,面积 0.0388 公顷。
请按照批准用途及面积使用,使用过程中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土地复 垦并申请市级自然资源部门进行验收。请盘州市自然资源局加强日常监管,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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