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土城矿21采区深部
勘探临时用地三的批复
盘州自然资复〔2025〕28号
盘州市建玺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意你单位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现将有关用地事项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盘州市柏果镇业租居民委员会、柏果镇比中居民委员会0.0522公顷(建设用地0.0296公顷、林地0.0226 公顷)作为土城矿21采区深部勘探勘察作业及其辅助工程、施工便道临时用地。不能在已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超出审批面积使用。
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两年(即2025年5月至2027年5月), 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
临时用地期满,如需继续使用土地,必须在临时用地期限内及时按程序申办建设用地手续,如需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必须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后方可进行建设。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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