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盘关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要求》(以下简称《要求》),以及省、市、盘州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全面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涵盖政策法规、组织机构等栏目,有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74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70条,微信公众号24条,官方微博38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1条。其中申请人为公民,主要申请盘关镇近五年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各村人口数量、村干部数量,已办理结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遵守《盘关镇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确保发布内容具有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安全性,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信息,不传播不健康等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盘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贵州省电子政务网、微信公众号(账号:盘州市盘关镇人民政府)、微博(账号:盘-关-镇-人-民-政-府)等平台进行信息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1年监督保障信息更新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栏目信息公开少,内容不丰富;二是宣传不到位,很多群众不知道政府门户网站的存在,降低了网站的实效性、有用性。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公开频率,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保证网站有效运行;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微信公众号设立门户网站栏目,在村居进行宣传,做到信息公开百姓知,依公开申请有处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